出口贴现
产品名称
出口票据贴现
产品说明
出口票据贴现指我行从出口商处购入信用证项下业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业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购入跟单托收项下业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如承兑/承付/保付银行到期不付款,我行享有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产品功能
可有效满足出口商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融资需求。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出口商当期便可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更加简单便捷。
3.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灵活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收费标准
融资利率由我行结合本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及费率管理规定,在与客户协商的基础上确定。
适用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需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获得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存在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商在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发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我行开立公司账户;
(2)未在我行开立公司账户的客户,需提供商会注册文件(CCIAA)、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有权签字人签样及授权书。
2.客户拥有信用证项下业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业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拥有跟单托收项下业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
3.占用承兑行/承付行/保付行在我行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
2.我行经审核无误后,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索汇;
3.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向我行承兑/承付;
4.我行收到承兑/承付后,客户向我行提交贴现业务申请书、贴现业务确认函;
5.我行将贴现款项划入出口商账户或转至出口商在其他银行的指定账户 (如客户未在我行开立账户);
6.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贴现款项。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应与进口商约定以远期承兑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2.开证行承兑远期汇票或发出承兑通知后,客户需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
3.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客户如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而需要短期融资,可选择出口贴现;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客户如有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可选择出口贴现;
4.我行一般不办理无真实合法贸易背景、用于投资目的的票据贴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