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工作指引》(金财险司函〔2025〕527号)、《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要求,本公司拟自2025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电厂财产基本险”等2431款保险产品条款,停止使用保险产品条款清单详见附件,现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关于停止使用“电厂财产基本险”等2431款保险产品条款的公告
关于披露2025年上半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
关于停止使用“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四款...
关于披露2024年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的公告
关于停止使用“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保险期间自动...

优惠与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工作指引》(金财险司函〔2025〕527号)、《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要求,本公司拟自2025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电厂财产基本险”等2431款保险产品条款,停止使用保险产品条款清单详见附件,现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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