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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综合服务


 

跨境人民币业务综合服务

人民币个人金融业务

1、人民币存款

存款方式:您可将人民币现金(仅限面额50元和100元)直接存入帐户或将加元/美元在我行各网点(不含蒙特利尔分行)按即时汇率兑换人民币后办理存款。

存折活期

存折储蓄帐户,存款有息,存取自由。

定期

存款期限: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定期存款可以自动续存,但不可提前支取。

2、人民币预结汇汇款

您可将美元或加元折算为人民币后汇给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使用此汇款方式,须提供收款人的中国身份证号码,并且该收款人每年的收款金额不能超过等值5万美元。

3、人民币兑换和现钞服务

可在我行各网点(不含蒙特利尔分行)支取人民币现金。您可将美元、加元兑换为人民币,或将人民币兑换为美元、加元,兑换汇率由我行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手续简便,无兑换手续费。

人民币公司业务简介

1、存款

我行为加拿大本地或离岸公司提供商业活期和定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期限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以及1年期等。公司开户时请提供公司注册文件和签字人的个人有效证件。

2、商业贷款

我行提供短期或长期商业贷款,最长期限为5年, 以满足客户的人民币资金需求。人民币定期贷款可接受的担保方式包括:物业抵押,加元或美元定期存款,由我行认可的中国国内银行所开出的信用证或保函,或者我行认可的其他有效抵押方式。我行也可以根据人民币存款质押来发放加元或美元贷款。

贷款利率根据香港同业拆借利率来决定,有1个月,3个月或6个月期三种。

该产品适合于与中国有生意往来的客户,或者希望从人民币汇率变化中得益的客户。

3、人民币兑换

我行提供现期和远期人民币外汇兑换业务。远期外汇兑换业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人民币贸易金融服务

国际结算类产品

1、人民币进口信用证

人民币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2、人民币进口代收

我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3、人民币汇出汇款

我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以约定汇款方式委托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将一定金额的款项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用于满足国际间资金汇划结算需求。

4、人民币信用证保兑

信用证保兑是指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5、人民币出口跟单托收

我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6、人民币汇入汇款

我行根据国外汇出行指示将款项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业务。

人民币贸易融资类产品

1、人民币进口押汇

我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代进口商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人民币短期资金融通。

2、人民币打包贷款

我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3、人民币出口贴现

人民币出口贴现是指我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用人民币购入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在跟单托收项下购入已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如承兑/承付/保付/保付银行到期不付款,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4、人民币出口押汇

人民币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我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人民币短期资金融通。

5、福费廷

福费廷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我行福费廷业务可接受的债权形式包括:信用证、汇票、本票、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IFC(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及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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