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8
尊敬的投资者:
本公司拟对《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2023年修订版)》进行修订,在争议解决条款中增加仲裁选择权。修订后的《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投资协议书》”,见附件)将于2025年1月13日(含)起生效,请您关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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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违约、免责及争议解决5.4款 | 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因处理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除法院判决/裁定另有规定,由败诉方承担。 | 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仲裁相关事项。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及理财产品文件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因处理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除法院判决/裁定另有规定,由败诉方承担。 |
本次修订不会对理财产品投资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开放频率及其他产品要素不变。
启用新版《投资协议书》后,如您再次购买本公司理财产品,或在新版《投资协议书》生效后的赎回开放日(以下简称“下一赎回开放日”)继续持有理财产品,则视为您完全接受新版《投资协议书》的所有内容。如您对新版《投资协议书》内容存在异议,可将所持本公司理财产品的全部份额分别于该等产品的下一赎回开放日全部赎回,且不再购买本公司理财产品。
本公司将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继续切实履行产品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