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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产品名称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产品说明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我行发放的用于购买房产产权清晰的新房或二手房的贷款,卖房人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当您在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有资金困难时,可以用拟购买的房产或已有产权证的房产为抵押申请此类贷款。

贷款限额

视拟抵押不动产的市值、实际购买价格、升值潜力、借款人融资需求额、借款人(及担保人)自身情况等而定。

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至五年。

利率

根据匈牙利中央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我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以及金融市场现状等因素确定,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每季度调整一次。

相关费用

根据我行公布执行的费率表收取,各项费用通过合同约定。

贷款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房产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印花税、合同公证费、鉴证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适用对象

1.拥有当地永久居留身份,或者拟申请贷款期限短于有效居留身份的期限;

2.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信用良好,且有诚意做分期或一次性还款;并在我行已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4.无税务、法律纠纷或问题,不会影响按时还本付息及全额还款。

提交材料

1.贷款申请人和担保人(可为配偶)的个人身份证明、税务卡、无欠税证明;

2.贷款申请人和/或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如果贷款申请人的每月净收入的合理部分能足够偿还我行本息,则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无须提供;

3.个人贷款申请表;

4.担保人的书面担保声明;

5.接收声明,此声明证明当借款人无力还款、银行将变卖抵押房产时,声明人将允许借款人及其房产共同所有人、居住人居住;

6.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需由我行认可的房产评估事务所确认;

7.七日内出具的土地登记证;

8.以我行为受益人的抵押房产保险单及相关证明票据等;

9.贷款申请人本人保险单及相关证明;

10.贷款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保险公司从其在我行帐户扣收保险费的授权书;

11.拟购买房产的购买合同或分期付款计划;

12.我行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携相关证件及以上资料来我行申请办理;

2.具体事宜请与我行公司业务部联系。

温馨提示

1.一般地,拟抵押房产未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

2.借款人须拥有抵押房产的产权或即将拥有产权;若拟抵押房产为多人所有,所有产权人须书面同意将此房产抵押给我行为借款人融资并且无任何附带条件;

3.拟抵押不动产的产权须清晰明了并且已完全落实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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