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人客户:
随着2023年10月1日(星期日)起发票制度(合格发票等保存方式)的实施,我行同时启动对该制度的应对措施,相关详情如下:
1、中国银行东京分行合格发票发行事业者登记信息
| 登録番号 |
T5-7001-5000-6168 |
| 氏名又は名称 |
Bank of China |
| 登録年月日 |
令和5年10月1日 |
| 本店又は主たる事務所の所在地 |
No.1 Fuxingmen Nei Dajie, Beijing, China, 100818 |
| 国内において行う資産の譲渡等に係る事務所、事業所その他これらに準ずるものの所在地 |
東京都港区赤坂3丁目4番1号 |
2、柜台业务手续费
(1)法人客户在柜台支付的各类手续费(例如存款余额证明手续费、电子口令牌再发行费用等),我行将提供符合发票制度要求的凭证。
(2)法人客户在柜台使用我行汇款申请书办理汇款业务,同时在柜台支付汇款资金及手续费时,我行将提供汇款申请书的复写页,作为符合发票制度要求的凭证。
3、企业网银业务手续费
我行将从2023年10月开始,通过企业网银的弹窗向法人客户提供符合发票制度要求的补充信息。您可将包含客户名称及弹窗内容的界面一并截屏,和从我行企业网银下载的对账单文件共同保存,作为满足发票制度要求的凭证使用。
4、注意事项
相关凭证无法重复提供,请妥善保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京分行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