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参与
风险参与业务是指中国银行作为风险参与行,融资或非融资地参与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风险参与业务是金融同业间加强合作的一项重要产品。
根据中国银行是否融资,分为融资性风险参与和非融资性风险参与。
融资性风险参与(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是指中国银行在风险参与同时支付风险参与的款项;非融资性风险参与(Unfunded Risk Participation)是指中国银行不进行融资,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付款义务,中国银行将按照风险参与的比例支付相应的债权款项。
产品特点
1. 为您解决授信额度不足的问题;
2. 帮助您降低风险资产,优化资产组合,满足BASEL II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3. 支持您的客户拓展中国市场业务;
4. 扩大风险承担范围,为您赢得风险承担能力强的美誉;
5. 通过隐蔽型的风险参与,维系您与债务人之间的良好关系。
相关费用
融资性风险参与业务的费用主要是融资利息。融资利率采用基础利率加利率浮点的形式,利率浮点水平取决与国家风险、债务人信用风险、融资期限等多种因素。非融资性风险参与业务的费用主要为风险承担费。
业务范围
1. 福费廷;
2. 信用证、T/T汇款、D/A托收及国内信用证项下偿付融资;
3. 信用证保兑;
4. 转开保函;
5. 出口信用险融资;
6.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7. 其他风险参与业务。
办理流程
1. 您与中国银行签署《风险参与总协议》;
2. 您向中国银行询价,并提供债务人名称、债权金额及到期日等相关业务信息;
3. 中国银行提供意向性报价及其他风险参与条件;
4. 如您接受报价,双方签署《单笔业务确认书》,您提供相关业务单据;
5. 在融资性风险参与项下,中国银行收到合格单据后向您支付风险参与款项;在非融资性风险参与项下,您根据协议要求,向中国银行支付风险承担费。
6. 到期后,在融资性风险参与项下,如您收到债务人付款,应立即按照中国银行的风险参与比例支付相应的债权款项;在非融资性风险参与项下,如债务人到期不付款,您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银行索偿。
提交的单据(以信用证项下偿付融资为例)
1. 信用证及修改副本;
2. 开证行给偿付行的偿付融资授权电;
3. 偿付行给开证行的偿付融资确认及付款电。
温馨提示
1. 中国银行的风险参与业务集中在总行办理,如您有业务需求,请咨询总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福费廷团队;
2. 通常情况下,双方应签署《风险参与总协议》。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签署单笔风险参与业务协议,开展业务合作。
3. 在业务前期,中国银行可以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为您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并可以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照既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风险参与,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承诺期的长短,您可能需支付一定的承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