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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即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项目融资可以按追索权划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产品功能
(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2)实现表外融资;(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
贷款期限
一般为中期(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或长期(五年以上)。
适用客户
借款申请人是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
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信贷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借款申请人根据银行要求填报信息表和提交相关材料(信息表和资料清单在银行初步受理后提供);
(3)银行进行内部尽责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4)如银行同意借款人的贷款申请,相关方据此签署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
(5)借款人落实提款手续,向银行提交用款申请资料;
(6)银行审核认定提款资料齐备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指定的账户。
温馨提示
(1)利率按照俄罗斯央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中国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受借款人资信、借款金额、期限、担保形式等因素影响,利率水平可以调整。
(2)币种包括卢布、人民币、美元等。
(3)担保方式根据企业、项目、期限、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抵押、担保、质押或信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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