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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跟单信用证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申请条件

1.新加坡注册公司;

2.在我行有往来结算账户;

3.在我行有信用证额度或缴交120%抵押金。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付;

5.承付到期日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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