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我行作为信用证转让行,可应我行客户(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安排将原信用证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给第二受益人。
产品特点
较一般的出口信用证,允许客户(第一受益人)转让权益。
适用客户
中间贸易商
申请条件
1.新加坡注册公司;
2.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1.我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可转让信用证后, 应客户要求,按照原信用证条款将信用证部分或全部权益转让与第二受益人;
2.收到第二受益人银行发来相关单据后,通知第一受益人替换第二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发票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3.开证行付款后,我行安排向客户(第一受益人),以及第二受益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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