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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进口商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银行加签并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信用先行提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压;
2.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利用有利行情抢占市场先机;
3.节约财务费用。帮助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滞港费。
适用客户
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
申请条件
1.新加坡注册公司;
2.在我行有往来结算账户;
3.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业务流程
1.货物早于信用证或托收单据(含正本提单)到达,进口商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
2.我行经审核后为进口商出具提货担保;
3.进口商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办理提货;
4.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到达后,进口商向我行办理付款赎单,然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换取先前出具的提货担保并交还我行。
表格下载
担保提货申请书.doc
空运单证提货单背书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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