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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狀(EXPORT LETTER OF CREDIT)


 

產品名稱

出口信用狀

產品說明

銀行為出口商提供信用狀項下之信用狀通知、保兌、轉讓及單據審核、寄單、收匯於一體的綜合服務。

1.信用狀通知

系指我行接到其他銀行開來之信用狀或修改書,確信其外觀之真實性後,通知信用狀受益人前來領取之業務。

.信用狀通知方式有:

(1)郵遞通知 (Mail L/C)  

開狀銀行將信用狀內容以郵寄方式委託我行通知信用狀之受益人。

(2)電傳通知(Cable L/C)

開狀銀行將信用狀內容以電傳(包括Cable、 Telex及SWIFT)方式委託我行通知信用狀之受益人。

2.信用狀保兌

信用狀保兌是指我行在開狀行之外,獨立地對受益人承擔第一付款責任,為出口商承擔開狀銀行的信用風險,使之在單據符合提示的條件下提前獲得付款。

.產品特點:

(1) 降低風險加快資金周轉。信用狀保兌可以使出口商防範開狀銀行風險以及開狀行所在的國家風險和外匯管制風險。

(2) 雙重保證。出口商在獲得開狀行有條件付款承諾之外,還獲得我行額外的有條件付款承諾,使出口商擁有雙重付款保證。

(3) 回款保障。出口商向我行提示合乎信用狀規定之單據後,經審核同意,即可獲得無追索權的付款或付款承諾。

3.信用狀轉讓

信用狀轉讓(L/C TRANSFER) 系指信用狀受益人有權據以請求被指定辦理轉讓銀行,使該信用狀之全部或一部份能由一個或一個以上之其他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使用之信用狀。

.產品項目:

(1)不換單式轉讓(L/C Transfer Without Substitution)

(2)換單式轉讓(L/C Transfer Without Substitution)

(3)部份轉讓

(4)全額轉讓

.產品特點:

(1)信用狀需載明TRANSFERABLE字樣始可轉讓

(2)不佔用客戶信用額度

4.出口審單

出口審單是指銀行根據信用狀條款,審核受益人提交的單據,並向開狀行寄單並要求付款的業務。

.產品特點

(1)風險較低。開狀行的銀行信用取代了進口商的商業信用,為出口商提供了有條件付款承諾。

(2)主動性高。只要保證單據質量,就可取得開狀行的無條件付款承諾,而單據質量完全處於出口商的控制之下。

(3)費用轉嫁。開立信用狀等銀行費用可由進口商承擔,對出口商較為有利。

業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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