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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信用状(LOCAL LETTER OF CREDIT)


 

产品名称

新台币信用状

产品定义

银行应客户请求所开发之一种文书承诺,在一定金额、一定期间、及一定条件下,对台湾境内的第三人所开发的汇票,由开状银行承兑并于到期时付款。

产品特点

1.以银行之信用作为买卖双方之桥梁。就买方而言,其可免除已付定金或保证票而卖方无法交货之风险;就卖方而言,其可确保若确实履行信用状所载明之条件,即可取得货款,而不必担心买方之付款能力。

2.银行于到单后不进行垫款而仅承兑,卖方仍可就经承兑后之汇票向银行要求贴现。

承作条件

1.客户要求本行为其签发新台币信用状时,应提供订单或买卖契约。

2.到单时卖方需提供印鉴证明以辨识押汇单据上签章的真伪。

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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