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议付
产品名称
出口议付
产品说明
出口议付是指在可议付的出口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发出货物并交来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中国银行(加拿大)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出口商在出口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改善现金流量。可以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4.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利率
融资利率由银行结合企业、开证银行情况、银行内部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有关规定和客户议定。
适用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的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1.在中国银行(加拿大)开有往来帐户;
2.未在中国银行(加拿大)开有往来帐户的客户,需提供公司注册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件、有权签字人签样及授权书。
业务流程
1.出口商向中国银行(加拿大)提交出口单据及议付申请书;
2.中国银行(加拿大)经审核单据后,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将单据寄往信用证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将议付款项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入出口商账户或转至出口商在其他银行的帐户;
3.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4.国外银行到期向中国银行(加拿大)付款,中国银行(加拿大)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温馨提示
1. 向银行提出正式的出口议付申请书;
2. 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3. 申请信用证下出口议付,应提交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
4. 信用证如有以下内容/条款,无法办理出口议付: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非议付类信用证;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单据;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单据;转让信用证;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