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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日積月累-月計劃2012年030期(AMRJYLM12030)產品說明書(個人版)


2012-04-17
特別提示:
  1. 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與存款存在明顯區別,具有一定的風險。本理財計劃募集資金主要投資于國債、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債券回購;高信用級別的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投資范圍為上述固定收益工具的基金專戶理財;以及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的其他低風險高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如出現前述金融工具未按時足額支付本息或產品提前終止的不利情況,則本理財計劃將有收益為零或本金損失的可能。
  2. 本產品適合于有投資經驗及無投資經驗的理財客戶。
  3. 主要風險列示: 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詳見本文“七、風險揭示”部分)。
  4.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重提示: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投資者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項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該理財產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類型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在慎重考慮后自行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產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產品;本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投資收益率的表述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語,不代表投資者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理財產品的任何收益承諾,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最終收益以銀行根據理財產品說明書支付給客戶的為準。
  5. 在購買理財產品后,投資者應隨時關注該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下面產品評級和相關描述,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資料,僅供投資者參考。
風險級別:2 風險程度低 投資者本金虧損和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較低。
流動性評級 本產品期限較短,但不能提前贖回。
適合客戶類別 經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評估,評定為平衡型、成長型和進取型的客戶

一、產品基本信息

投資者類型 個人投資者
初次認購起點金額 初次認購起點金額人民幣5萬元,高于起點金額以人民幣1000元的整數倍遞增;追加認購金額為1000元的整數倍;具體詳見本文“三、認購”部分。
產品名稱 中銀日積月累-月計劃2012年030期
產品代碼 AMRJYLM12030
產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投資及理財利益幣種 人民幣
理財計劃份額面值 1元
理財計劃管理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財計劃銷售機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目標 通過運用盡可能保證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投資策略,獲取穩健的收益。
募集規模上限 人民幣20億元
理財計劃認購期 2012年4月19日至4月22日
投資收益起算日 2012年4月23日
理財計劃到期日 2012年7月19日
理財計劃存續期限 87天
投資運作方式 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募集資金統一運作,產生收益由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持有人共同分配,具體詳見本文“四、理財計劃收益和費用”。
產品費率 固定管理費率0.2%(年率),超過預期年化投資收益率的收益作為理財計劃管理人的浮動管理費。本理財計劃無認購費。
預期年化投資收益率 4.30%(扣除固定管理費后)
預期年化投資收益率測算 當且僅當本產品所涉及的所有當事人——理財計劃管理人、其他交易相關人等均完全履行了其各項義務和責任、且未發生任何爭議或任何其他風險的前提條件下,理財計劃管理人按照當前已知信息進行測算得出本產品的預期年化投資收益率。以2011年9月上旬為例,銀行間7天拆借利率約為3-4%,六個月期國債和中央銀行票據收益率約為3-4%;高信用級別的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收益率因具體情況而異。扣除理財計劃管理人固定管理費率0.2%,客戶預期可獲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約為4.30%。測算收益不等于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提前終止 理財客戶無提前終止權。中國銀行有權按照本理財計劃的實際情況,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觸發提前終止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在理財計劃存續期內,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出現重大變更或者其它突發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場情況出現重大變化以及其它原因導致理財計劃管理人認為理財計劃已經不適合繼續幫助投資者實現投資目標的,理財計劃管理人有權宣布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
如理財計劃管理人提前終止本理財計劃,將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含)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boc.cn)上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終止日后5個工作日內將理財計劃資產變現,并將變現后資金按照日積月累項下所有投資者持有份額分配,劃入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提前終止日至資金實際到賬日之間不計息。
投資收益計算方法 詳見本文第四、五部分
投資收益分配頻率 理財計劃到期后一次性分配
投資者資金到賬日 理財計劃到期日后2個工作日內,理財計劃到期日至到賬日期間不計利息。
稅款 理財收益的應納稅款由投資者自行申報及繳納。

二、投資對象

  • 本理財計劃的投資對象包括:國債、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債券回購;高信用級別的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貨幣市場基金;投資范圍為上述固定收益工具的基金專戶理財;以及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允許范圍內的其他低風險高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其中現金比例不低于凈資產的10%;國債、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專戶理財合計占凈資產比例為0-90%;其中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信用類資產合計占凈資產比例為0-60%。若理財計劃資產配置超過上述限制,理財計劃管理人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整。理財計劃投資于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該金融產品的市場公開評級應在投資級以上,理財計劃持有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期間,如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賣出。

三、認購

  • 1、認購期間:2012年4月19日到2012年4月22日。
  • 2、認購期內投資者先到先得,認購期間募集資金累計金額達到上限后,管理人有權停止接受認購,認購期間提前結束。
  • 3、認購期間,認購申請日交易截止時點之后不得撤銷認購申請。
  • 4、認購起點金額5萬元,高于認購起點金額以1000元的整數倍遞增,追加認購金額為1000元的整數倍。
  • 5、理財計劃份額的計算:理財計劃份額=認購凈額÷理財計劃份額面值,認購凈額=認購金額-認購費。
  • 6、扣款方式:客戶認購資金將被實時扣劃或先被凍結,然后在投資收益起算日統一扣劃。若為實時扣劃方式,認購期利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并于投資收益起算日后2個工作日內支付。
  • 7、認購費:無。

四、理財計劃收益和費用

  • 1、日積月累總資產池凈值及其項下各期理財計劃(含日計劃及月計劃)的固定管理費和客戶收益均為每日計算。
  • 2、當日總資產池凈值=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含日計劃及月計劃)全部資產估值-應付固定管理費(不含當日)-應付理財計劃收益(不含當日),固定收益類資產采用折溢攤法估值。理財計劃本金=1元×理財計劃份額。
  • 3、理財計劃收益和費用計算方式如下:
    • 3.1.若當日總資產池凈值小于或等于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含日計劃及月計劃,本產品說明書所稱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均指日積月累-日計劃及日積月累-月計劃)本金之和,則當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當日總資產池凈值-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之和)÷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之和×365×100%,理財計劃管理人不收取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
    • 3.2.若當日總資產池凈值大于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之和,而超出部分又不足以支付各期理財計劃0.2%(年率)的固定管理費,則當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為零,當日各期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當日總資產池凈值-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之和,理財計劃管理人不收取浮動管理費。
    • 3.3.若當日總資產池凈值大于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與0.2%(年率)的固定管理費之和,而超出部分又不足以支付當日各期理財計劃按照各自預期年化收益率計算的投資收益,則當日各期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1元×當日各期理財計劃份額×0.2%÷365,當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本期理財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當日總資產池凈值-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當日各期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當日各期理財計劃按照各自預期年化收益率計算的投資收益,理財計劃管理人不收取浮動管理費。
    • 3.4.若當日總資產池凈值大于當日日積月累項下各期理財計劃本金、0.2%(年率)的固定管理費與當日各期理財計劃按照各自預期年化收益率計算的投資收益之和,則超出部分為浮動管理費,當日各期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1元×當日各期理財計劃份額×0.2%÷365,當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本期理財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
  • 4、本期理財計劃固定管理費每日計算,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在理財計劃到期日后支付。
  • 5、本期理財計劃每日實際年化收益率:理財  計劃管理人每日計算,并于次日通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boc.cn)公布。
  • 6、投資者當日理財計劃收益的測算方法:投資者當日理財計劃收益=1元×該投資者當日持有的本期理財計劃份額×當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365
  • 7、投資者每日的理財計劃收益不計復利。
  • 8、最不利投資情形示例:本理財計劃所投資的國債、央票、政策性金融債、信用債等固定收益工具全部出現發行人違約。在該種情形下,本理財計劃收益為零,本金全部損失。

五、理財計劃本金和收益的支付

  • 1、本期理財計劃到期后一次性支付理財本金及投資收益。投資收益為本期理財計劃存續期間投資者每日理財計劃收益之和。
  • 2、理財本金和投資收益到賬日為理財計劃到期日后的2個工作日之內,期間不計利息。
  • 3、理財本金和投資收益以理財計劃財產為限進行支付。

六、申購和贖回

  • 1、本期理財計劃認購期結束后至到期日之前,不辦理申購。投資者無權追加投資。
  • 2、本期理財計劃到期日之前,不辦理贖回。投資者無權提前終止。

七、風險揭示

  • 本理財計劃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高風險投資產品,投資者的本金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重大損失,投資者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 1、信用風險:本理財計劃可以投資于債券回購、資金拆借、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等金融工具,如果本理財計劃的交易對手或者債券發行人發生信用違約,則可能影響投資收益,甚至致使理財計劃本金受到損失。本理財計劃將通過選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為交易對手、選擇高信用級別的信用債券進行投資等方式力求降低信用風險。理財計劃所投資的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的信用風險較低。投資者所能獲得的最終投資收益以本產品實際支付的為準。
  • 2、市場風險:受各種市場因素、宏觀政策因素等的影響,理財計劃所投資的未到期債券、央行票據、金融債等金融工具的市場價值可能下跌,影響理財計劃收益。管理人將通過控制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來管理市場風險。
  • 3、流動性風險:本理財計劃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贖回機制,投資者在理財計劃存續期限內沒有提前終止權。
  • 4、管理風險:由于理財計劃管理人受技能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會影響本理財計劃的本金和投資收益,導致本金遭受損失和理財收益處于較低水平甚至為零的風險。
  • 5、提前終止的風險:在投資期內,如本理財計劃發生本產品說明書第一“產品基本信息”提前終止部分規定的情形,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前終止本產品。投資者可能面臨不能按預期期限取得預期收益及不能進行再投資的風險。
  • 6、信息傳遞風險:本產品存續期內,投資者應根據本產品說明書所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時查詢本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投資者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投資者無法及時了解產品信息,并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 7、其他風險:如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關投資風險。理財計劃管理人在代理理財計劃買賣投資標的物時,交易對手可能為理財計劃管理人。理財計劃管理人將秉承公允市價交易的原則進行交易,并且保留交易記錄以備相關部門查詢。理財計劃管理人將本著“恪守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理財計劃財產,但并不對本產品提供保證本金和收益的承諾。

八、信息披露

  • 1、信息披露的內容
    • 1.1.理財計劃管理人將于每個工作日按照本產品說明書第四“理財計劃收益和費用”部分的約定,公告每日本期理財計劃實際年化收益率。
    • 1.2.若發生理財計劃提前終止的情形,理財計劃管理人將按照本產品說明書第一“產品基本信息”的約定,發布相關信息公告。
  • 2、投資者關于信息披露方式的確認
  • 投資者簽署本產品說明書的行為,即表明其確認并同意理財計劃管理人可以通過下列方式披露信息:
  • (1)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oc.cn)公告上述信息;
  • (2)理財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將根據投資者的要求,現場打印對賬信息供投資者核對。
  • 投資者將及時登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瀏覽和閱讀上述信息,或前往理財計劃管理人營業網點打印對賬信息。如因投資者未及時查詢或由于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信息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九、特別提示

  • 1、本《產品說明書》是投資者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的理財計劃相關法律文件的組成部分,請認真閱讀。
  • 2、本《產品說明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產品總協議書》共同規范投資者與理財計劃管理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此處至 產品認購信息、簽字與蓋章 前為空白處,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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