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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達荷銀集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2008-08-22

目  錄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原則和解釋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的業務核查
五、基金財產的保管
六、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九、基金收益分配
十、基金信息披露
十一、基金費用
十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十三、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十五、禁止行為
十六、托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十七、違約責任和責任劃分
十八、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方式
十九、托管協議的效力
二十、托管協議的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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