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分紅情況
| 財政年度 |
股息登記日 |
派息日 |
派息額 |
| 2006 |
2007年7月9日(H股)2007年7月2日(A股) |
2007年7月20日 |
0.04元人民幣/股(稅前) (0.040868港元/股) |
| 2007 |
2008年6月26日 |
2008年7月8日 |
0.10元人民幣/股(稅前) (0.1133224港元/股) |
在全球發售前,由于本行僅須按中國公認會計準則編制本行的財務報表,故在按中國公認會計準則計算有可供分配利潤的每個年度,本行一直根據中國適用法律分派股息。于2005年9月及12月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分別就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年度批準了人民幣142.00億元及就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批準了向截至2005年12月29日止本行登記股東派發人民幣127.37億元的兩項股息分派。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本行已以現金支付該筆股息。此外,根據匯金公司提呈的決議案,股東于2006年4月批準向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本行登記股東派發股息人民幣13.75億元。
于2006年4月,董事會通過下列股息政策:
- 就全球發售日期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間,不會分派股息;
- 就2006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間,預計將會分派總金額介乎該段期間可分配給本行權益持有人的利潤35%至45%之間的股息;
- 就截至2007年及2008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預計將會分派總金額介乎本行有關年度凈利潤35%至45%之間的股息。
本行于2006年完成A股發售后,A股持有人自其成為本行股東之日起有權與其它股東一起按比例收取股息。
于2007年6月14日本行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本行股東通過宣派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4元人民幣,股息總額約101.54億元人民幣,派息總額占下半年集團凈利潤的44.40% (中國會計準則)、43.48%(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于2008年6月19日本行舉行的2007年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本行股東通過宣派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10元人民幣(稅前),股息總額約253.84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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