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證監會、北京證監局、上交所“關于開展公司治理專項活動”的要求,2007年12月14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或“本行”)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媒體以及上交所和本行網站上披露了《公司治理整改報告》。
根據北京證監局關于深入推進公司治理專項工作的要求,本行對上述整改報告的后續事項說明如下:
一、制定獨立董事工作規則
根據整改計劃,本行制定了《獨立董事工作規則》,經2008年3月25日董事會審議批準后正式實施。
二、繼續健全內控管理制度、強化對分支機構的控制
1、健全內控管理制度
2008年上半年,本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體系組織建設已落實到位,并進一步完善了內控檢查、內控整改和內控考核等相關工作流程和機制,同時進一步完善了《中國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政策框架》。下半年本行將按照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相關規劃安排,著手擬訂操作風險管理辦法、操作風險關鍵風險指標工作流程、重大操作風險事件報告管理 辦法等操作風險管理制度。
2、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和控制
2008年上半年,本行繼續實施了2007年12月公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報告》中“加強分支機構的管理和控制”相關措施,通過完善內控考核機制,推廣實施自查流程,實施業務經理派駐制,人民幣結算賬戶開戶集中審批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強化了對分支機構的管控。下半年本行將按照年初部署繼續落實上述措施,加強檢查,監督落實整改,開展操作風險與控制評估,完善內部控制和操作風險的相關報告機制,發布基層內控管理指引,進一步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管理和控制。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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