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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告


2008-12-1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或“本行”)2008年12月12日董事會會議通知于2008年11月28日通過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監事,會議于2008年12月12日在香港現場召開。董事會會議應出席董事16名,實際親自出席董事(現場出席或通過電話方式)14名,佘林發董事委托肖鋼董事長出席會議并代為表決,AlbertoTogni獨立董事委托梁定邦獨立董事出席會議并代為表決,符合《公司法》及中國銀行章程的相關規定。監事會成員及部分高級管理層成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長肖鋼先生主持,出席會議的董事逐項審議并通過記名方式投票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關于續聘中國銀行2009年度外部審計師及審計費用的議案

贊成:16  反對:0  棄權:0

決議批準繼續聘用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作為本行2009年度外部審計師分別負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2006)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相關審計服務,聘期一年,審計費用15,900萬元人民幣,并提交200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特此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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