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注意到,近來部分媒體關于本行東北高速案件事的報道。本行現鄭重聲明如下:
本行針對上述報道涉及有關案件已按照監管要求在上市招股說明書中進行了相關披露,本行早已針對該案件計提了充足的準備,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對本行2008年度無重大財務影響。
本行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為本行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本行發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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