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于2009年2月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以及本公司網站(www.boc.cn)發布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提案中屬于股東大會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列入該次會議的議程。
2009年3月4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7.53%的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向本公司董事會書面提交了以下臨時提案:關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次級債券的提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臨時提案列為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特別決議案:關于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次級債券的議案
提請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下述事項:
一、按下列各項條款及條件發行次級債券:
(1) 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200億元;
(2) 債券期限:不少于5年期;
(3) 債券利率:參照市場利率確定;
(4) 還本付息方式:結合發行時的具體情況確定;
(5) 募集資金用途:用于補充本公司附屬資本;
(6) 決議有效期限:自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次級債券發行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決定各期次級債券的具體發行條款(如發行日期、發行額度、債券期限、債券利率、還本付息方式等),發行相關的授權期限與本決議有效期限相同。
三、允許董事會就上述事項向管理層轉授權,并由管理層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并辦理發行次級債券的相關事宜。
除上述內容外,本公司2009年2月4日發布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項股東大會事務未發生變更。
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部
郵政編碼:100818
聯系人:鄭磊、趙雪鳳
電話:8610-66594572,66592756
傳真:8610-66594579
電子郵件:bocir@bank-of-china.com
特此公告。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3月6日
附件: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新增特別決議案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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