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发行主体不同可划分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国债往往是为了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了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甚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国家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国债的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比其他债券低。从债券的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又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地方政府借债,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同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一样,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是为了某个特定项目(或企业)融资。因而不是以地方政府税收作为担保,而是以借债人经营该项目所获的收益作为担保。比如某地方政府为解决当地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利用发行债券所得收入修建一批大众化的"商品房",由此获得的租售收入用于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较高,被认为是安全性仅次于国债的一种债券。而且,我们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税,这一点是很有吸引力的。 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时候,发行金融债券能比较有效地解决问题。债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兑换,只能在市场上转让,从而保证了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此外我国还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就比较常见。由于企业主要以本身的经营利润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企业债券风险与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就面临着受损失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债券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债券。所以,在企业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相关关系,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企业债券由于具有较大风险、它们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 二、按付息方式不同可划分为:贴现债券(零息债)与附息债。 贴现债券(零息债)是说,如您以70元的发行价格认购了面值为100元的5年期的贴息债券,那么,在5年到期后,您可兑付到100元的现金,其中30元的差价即为债券的利息。贴息债券总是折价发行的,这种债券您无需用利息率去计算它的利息额,因为它的面值与发行价格的差价(即债券的贴息部分)就是债券到期偿还时您应该得到的投资收益。附息债券是平价发行的,分期计息、也分期支付利息,债券上附有息票,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您可从债券上剪下息票,并凭据息票领取利息。附息债券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应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目前我国很少采用这种形式。 三、按利率是否变动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不考虑市场变化因素,发行成本和投资收益可以事先预计,不确定性较小,但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仍然必须承担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下降,发行人能以更低的利率发行新债券,则原来发行的债券成本就显得相对高昂,而投资者则获得了相对现行市场利率更高的报酬、原来发行的债券价格就相对上升;反之,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新发行债券的成本增大,则原来发行的债券成本就显得相对较低,而投资者的报酬则低于购买新债券的收益,原来发行的债券价格就相对下降。 浮动利率债券,它的票面利率是随市场利率或通货膨胀率的变动而相应变动的。也就是说,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率差(通货膨胀率)来确定。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它的种类也较多,如规定有利率浮动上、下限的浮动利率债券、规定利率到达指定水平时可以自动转换成固定利率债券的浮动利率债券、附有选择权的浮动利率债券,以及在偿还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固定利率而另一段时间内实行浮动利率的混合利率债券等。由于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采取浮动利率债券形式就可以避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之间出现任何重大差异,使发行人的成本和我们投资者的收益与中场变动趋势相一致。但债券利率的这种浮动性、也使发行人的实际成本和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事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较高的风险。 四、按偿还期限长短可划分为: 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 一般说来,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为长期企业债券。 五、按募集方式划分: 公募债券、私募债券。 这里的公募和私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公开发行和私底下发行。公募债券,它的发行人一般有较高的信誉,发行时要上市公开发售,并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私募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不到证券管理机关注册,不公开上市交易,不能流通转让,就好比我们私底下相互借款的那种"哥俩好"的交易。 六、按担保性质可划分为:无担保债券、有担保债券。 借款是以有还款保证为前提,这个保证,不能口说无凭,仅仅是在债券上写明还款日期还不算。国债以国家税收作为还款保证,某些企业债券因企业的资信良好,愿意以它的经营效益作还款保证,这些都是负得起责任的,无需用其他形式的财产来做还款保证,就归于无担保债券类。至于有担保债券类,上面都写明了具体有那些财产,到偿还期时如果借款人经营不善的话,可以拿出来抵债。这些用来做担保的财产有各种形式,如果是以不动产做,担保的债券,称它为抵押债券;如果是以动产或权利做担保,这种债券叫做质押债券;由第三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来担保的债券,自然就归于保证债券类。 七、特殊类型的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将该公司的债券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且同时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性质,还可以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双方商定某一价格水平为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价格,约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这个转换价格并且达到一定幅度限制时,债券投资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出售给债券发行人。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可转换价达到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其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由于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所以比较受投资者的欢迎。我国证券市场早期进行过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如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债券。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要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并于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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