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26日,財政部致中行總處快郵代電:“奉主席(蔣介石)面諭,自即日起,所有資源委員會及中國、交通、中國農民三行中信、郵匯兩局所存外匯,應即悉數移存中央銀行。……”一起國民黨集團最高當局,憑借權勢,攫取銀行外匯資金的事件,自此拉開序幕。
抗戰勝利后,中央銀行外匯儲備加上庫存黃金,總共達12億美元(近9億美元和600萬兩黃金),這些財富原本應用來作為充實法幣發行的準備金,卻被蔣介石挪用來打內戰。軍費支出浩繁,財政赤字驚人,從1946年3月開放外匯市場,到11月重新限制外匯的八個月中,中央銀行出售外匯達4.55億美元,消耗了外匯儲備的一半以上;拋售黃金351萬兩,占黃金儲備的60%。經濟陷入混亂狀態,政府于1947年2月頒布緊急法令,凍結商品價格和工資,禁止黃金的公開買賣。為了充實政府帳房,蔣介石采用政治高壓手段,用“面諭”的形式,想把各大銀行的外匯資金移存央行。
中行接到財政部關于外匯移存央行的快郵代電后,即于3月19日,致函財政部,申述移存外匯的困難:
一、中行是政府特許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專業銀行,辦理進出口國際貿易業務,需要外匯頭寸周轉。
二、政府的海外借款、墊款和外債擔保,均由中行代為辦理,為維持信用,需準備外匯頭寸。
三、外匯移存央行后,央行再將外匯資金存放外國銀行,則影響到國家的外匯安全和對外匯的靈活應用。
中行總經理宋漢章也親自出面與央行磋商,希望能延緩或減少外匯移存。財政部根據銀行反映的意見,呈報蔣介石:“三行、兩局外匯仍先移存中央銀行,并由中央銀行量為轉存各該行海外行處……”,蔣介石批示“如擬辦理”。央行根據財政部的“呈報”和蔣介石的“批示”,召集三行、兩局負責人會議,會后將具體處理辦法致函三行,大意是:外匯屬于央行,各行、局應先將所存外匯移存央行;各行、局要運用外匯,可以向央行透支,而且限定透支的額度只能占移存額度的七成。
中行接到上述通知后,再次致函央行,力陳執行上存在的困難:國外行、處需要隨時備付存款,并受當到地政府法令的約束,無法按照規定移存外匯。根據實際情況,中行擬定了變通辦法,使得中行國內分支行對國外聯行及代理行所開立的存款戶,得以繼續收付。
1947年8月30日,中行召開第1374次常務董事會,迫于政府壓力,會議決議“本行自身所有外匯,遵令全部移存中央銀行,所有轉帳手續,由本行與中央銀行洽商辦理”。
財政部長俞鴻鈞編制“三行、兩局外匯移存央行數額表”呈報蔣介石,其中中行移存4088萬美元和565萬英鎊,分別占移存總數的73.71%和73.24%。但實際上,中行仍未立即辦理移存手續。
1948年9月6日,蔣介石借舉行“擴大總理紀念周”的活動,在“即席致詞”中,勒令各大商業行莊限期向央行申報、移存外匯,并恐嚇說“……如再虛與委蛇,觀望延宕或捏造假帳,不據實陳報存放,政府只有依法處理,不得不采行進一步的措施,予以嚴厲的制裁”。在這種形式下,中行又于9月18日舉行第1400次常務董事會,會議議決同意將6月底自有外匯5058萬美元和554萬英鎊悉數移存央行,并由央行存回中行2800萬美元和306萬英鎊,供中行營業周轉使用。
中行是發展國際貿易的專業銀行,外匯移存后,業務發展受到了影響。為了中行業務的發展和自身的利益,中行多次從各種角度說明外匯移存的困難,但在高壓之下,不得不屈從,外匯最終仍然“移存”央行,成為蔣介石的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