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爆發后,政府急需進口大量軍用物資,外匯需求驟增;同時出口貿易又因戰爭關系受到阻礙,增加出口收匯十分困難,外匯供需差距逐漸擴大,因此努力爭取僑匯就顯得更有意義。中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在海外設有多處分支機構,因此財政部責成中行統籌收集僑匯。中行努力克服戰爭帶來的困難,積極辦理僑匯。
一、克服戰爭困難,積極組織和解付僑匯。1938年5月,廈門淪陷,民信局和銀行同業的僑匯業務多數陷于停頓。中行利用鼓浪嶼租界的條件,直接解付臨近地區僑匯,同時派員接運僑信繞道送到泉州,由泉州支行疏解僑匯。后又在永春、涵江等地添設機構。由于中行解付僑匯迅速安全,南洋各民信局紛紛委托中行代為解付,一時福建僑匯幾乎全部集中到中行代解。
華僑巨子陳嘉庚曾在《南洋回憶錄》中評述此事:“南洋僑胞逐月內匯寄家之款,總計不下千余萬元,間接增厚國家經濟力至大。數月前敵陷廈門,波及潮汕、閩粵海疆受制益甚。而各地原有銀行或縮或停,一部分信局則乘機取利,抬高手續費,于是我僑胞寄匯信款頗感困難。幸中國銀行負起責任,遍設辦事處于閩粵內地各城市鄉村而謀補救。款無論多寡,地無論多遠,路無論通塞,皆樂于收匯,而匯水又甚低廉。”
二、增設海外機構,組織僑匯金融網。抗戰前期,為了進一步吸收僑匯和戰時需要,中行在海外陸續增設了18個分支機構。中行還與郵匯局訂立“吸收僑匯合作原則”,規定凡中行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或已有代理行的地方,由中行承攬僑匯。在國內,則不論付款地中行有無機構,均盡量利用郵匯機構設點普遍、投遞迅速的優勢,委托郵匯局解付僑匯。
三、動員僑資內移。歐戰開始后,中行意識到東南亞一帶已成為日軍南進的目標,便廣泛動員僑胞考慮自身資金安全,設法將資金內移,或者投資或者移作存款,支持國內抗戰和生產建設。居住在泰國、緬甸、越南等地的僑胞,因當地有外匯管制,僑資內移比較困難。但在中行的協助下,也取到了一定的效果,1940年僅泰國華僑匯回國內存儲的款項就有兩億多元。
中行在戰時努力爭取僑匯的工作收到了很大成效,對支持抗戰和維護戰時金融穩定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一、中行成為經收僑匯的主力。抗戰前4年(1937年到1940年),全國僑匯匯入累計40.5億元法幣,為同期財政收入的126.8%,平均每年匯入僑匯10億元左右,抵補貿易入超綽綽有余。中行經收的僑匯在全國僑匯總數中所占的份額,1939年為14%,1941年增加到46%,太平洋戰爭開始后,盡管整個僑匯收入時增時減,但是中行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50%左右,成為經收僑匯的主力。
二、經收僑匯過程中,中行主要海外分支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1939年到1945年的7年中,中行經收僑匯共折合法幣35.7億元,如果將僑匯補助金計算在內的話,解付僑匯匯款超過160億元法幣。1939年,新加坡中行經收的僑匯占全中行僑匯總數的97%;1940年,紐約中行經收的僑匯約占全行總數的25%左右,以后逐年增加到75%;1944年,倫敦中行僑匯匯入也增加到總數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