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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公債風潮,推動整理公債(1932年)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軍費開支越來越大,財政連年赤字,主要靠發行庫卷和公債彌補。1931年末需償還的公債和庫券共有30種,結欠本息總計11.28億元,除去北洋政府的結欠數,南京國民政府結欠的本息也將近10億元,而當時國內一年的稅收不過5.5到6億元左右。1931年廣東、廣西等省紛紛扣留國稅,債市不斷下跌。證券交易所自1932年1月15日就不敢開市。

1931年12月15日,蔣介石被迫辭職,宋子文也離職。1932年元旦,林森任國民政府主席,當時財政庫空如洗,政府每月軍費1800萬元,黨政費用400萬元,共需2200萬元,而當時全國可得收入僅有上海的稅收,每月700萬元,其他關稅已被各省借用。新任行政院長孫科在上海召集在上海的國民黨中央委員開會,主張停付內債本息,挪用內債基金3400萬元作為政府開支,以6個月為期,擬回京后提請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實行。上海商界及金融界人士聞訊后,立即往訪孫科質詢,孫科默然不加否認,于是引發起一場公債風潮。

中行聯合同業電請政府維持公債信用。中行總經理張嘉璈邀公債基金委員會主席、中行董事長李馥蓀和商會主席王曉籟商議,大家一致反對政府此舉,于是分別通知銀、錢兩公會和市商會開會,群情激憤,銀、錢、商三會即刻通電全國。證券交易所組織持有公債的大戶成立持票人會,共同采取行動。上海市銀、錢業公會、市商會以及持票人會分別電呈政府抗議停付內債本息,各地有關組織一致響應。

政府接到各界抗議電報后,知道停付公債本息問題的嚴重性,于是派代表與銀、錢、商界代表談判協商。政府決定縮減政費和軍費開支至每月1800萬元,可用的上海稅收為700萬元,每月所缺的1100萬元,仍須金融界幫忙。銀行界表示政府必須撤回停付公債本息決定,否則借款不能全部擔負。孫科同意妥協,1932年1月17日夜,行政院電告上海各金融組織:“……現政府決定維持公債庫券信用,并無停付本息之事……”一場公債風潮至此告一段落。

公債風潮平息不久,上海發生“一·二八”事變,人心恐慌,全市停業。中行總經理張嘉璈認為必須早日制定一個公債還本付息整理辦法,以穩固債信。因此與李馥蓀商議,向政府提出進行民國歷史上的第二次整理公債,建議將公債延期還本,減低利息。

具體辦法如下:

(一)所撥基金不得少于原撥本息之半數,即每月860萬元,至本息還清之日為止。

(二)公債庫券本金一律先付半數,將還本期限延長。庫券息金減為月息五厘,公債統改為年息六厘。

(三)基金保管委員會改稱國債基金管理委員會。舊債券換新債券,由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所有應付基金應就原有的庚款及增加關稅項下,由總稅務司盡先照數直撥基金管理委員會,由該會全權管理,如有不足,由政府指定一種中央稅收,按數補足。

(四)這次減息之后,無論政府如何困難,不再牽動基金和變更這次所定辦法。

(五)政府應徹底整理財政,完全公開, 財政委員會由各團體參加,在收入范圍內確定支出概算,并不再為內戰及政費向各商業團體舉債。

李馥蓀和張嘉璈將整理公債辦法向復職后的財長宋子文進行說明,宋子文立即提交行政院討論。行政院于1932年2月24日決議通過,當日由政府發布命令實行,并表明:“……此系政府與民眾維持債信,調劑金融之最后決定。一經令行,永為定案。……”接著又發布了財政部布告、部長宋子文的宣言、總稅務司的公告和國債基金管理委員會條例。

此次整理公債起對維護金融秩序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整理公債減輕了政府負擔,避免了持票人的更大損失,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銀行的自身利益,同時穩定了債市,維護了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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