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自成立起,有近17年的時間履行著國家中央銀行的職能,在社會上獲得了較好的銀行聲譽,建立了厚實的發展基礎。
1927年4月18日,蔣介石在南京另立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與武漢政府相對立。為加強對財政經濟的統治,南京政府急于成立中央銀行。自從廣州、漢口中央銀行經歷紙幣風潮后,中央銀行的信用已經十分低落,想要在短期內建立南京政府的中央銀行,并見功效,實非易事。中行歷史悠久,又深得民眾信任,時任財長宋子文想將中行改為南京政府中央銀行,要求名稱必須使用“中央銀行”,政府股份必須多于商股。中行副總裁張嘉璈認為,中國銀行已深入民心,一旦改名,必致減弱人民信任,不但無法改變十多年來與政府過于密切的關系,而且中行的基礎也將被摧毀無余,于是婉言拒絕。由于當時國民政府根基未穩和中行實力的影響,宋子文只得同意張嘉璈意見,另行成立中央銀行作為國家最高金融機關,而將中國銀行改組為“政府特許之國際匯兌銀行”,并保留了貨幣發行權。
1928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公布了《中國銀行條例》24條,明確中行經國民政府特許為國際匯兌銀行。此次改組成為中行發展歷史上的重要轉折點。參照《中國銀行條例》,中行《則例》和《中國銀行章程》也進行了相應修改。
當選為中行總經理的張嘉璈,深知改組必將促進中行發展,當時寫下了如下一段隨筆:“自抗拒袁世凱停兌令起,至改組中國銀行為特許國際匯兌銀行止,經過十六年之奮斗,內則擴展業務,外則周旋抗御,兢兢業業,惟恐隕越,幸將中國銀行之獨立保全。一般輿論,認為中國銀行與海關及郵政局并駕齊驅,成為中國組織最健全之三大機關,實亦中國資本最巨與最成功之民營股份公司。……在上海金融市場,均足與外國銀行抗衡。以中國銀行之奮斗經過,推及于民國以來之政治演變,若能早有鞏固統一之政府,有完善健全之法律、公共機關,使主持其事者久于其位,在民間私人企業,任其自由發展,則一切循天演公例,努力推進,何事不可追步歐美,甚或后來居上。”
張嘉璈為把中行辦成一個近代化、國際化的大銀行,能夠與外商銀行相抗衡,決心銳意改革,于1929年5月27日啟程出國考察,1930年3月15日回國。本次考察歷時10個月,張嘉璈走訪了蘇聯、法、德、英、美等18個國家,對中行前途影響很大。其中倫敦分理處的開辦前后只用了3個月的籌備時間,便于1929年11月4日正式開業,這是中國金融機構邁步走向世界金融中心的開始,意義重大。本次考察還洽定了11家歐洲、加拿大通匯行,17家英國、美國代理行,均屬當地一流的大銀行和信托公司,為中行國際匯兌業務的開展奠定了全球的網絡基礎。此次考察還聘請了四位英、德銀行專家,協助中行進行改革和開展工作,效果顯著。
改組之后,中行的經營思想和業務方向發生了轉變。作為國際匯兌銀行,以經營外匯業務作為發展方向,力爭在國外多設機構,并與多家國外銀行建立代理行關系。業務方針以服務公眾,改進國民生活為核心,將業務由面向政府機關轉向工商業,努力爭取存款,以低利資金扶助大小工商業,促進生產發展。此次方針的轉變對今后幾年中行業務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中國銀行改組為特許國際匯兌銀行后刊登的一則業務廣告
中行當時還對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進行了改革,調整總處內部機構設置,撤銷總司庫和總司券,專設調查部,加強調研工作。調整總處領導層構成,當時中行的主要負責人共有38人,其中曾留學美、英、日、瑞士等國取得大學學位的就有20多人,有國內大學經歷的有7人,外籍專家2人,其余9人則是從事金融工作多年,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
中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期間,業務得到了較快發展,一度成為國內民族金融業的基石,成為全國實力最強的銀行。1936年,中行資產總額達到17.19億元,比1927年增長了兩倍多,鈔票發行量為4.65億元,也比1927年增長了兩倍多。1939年,中行存款占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行存款總額的57%,貸款余額占四行總額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