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95566信用卡熱線:40066 95566

當前位置:首頁 > 關于中行 > 中行歷程
網銀登錄

中行歷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鈔問題(1916年-1923年)

京鈔問題是袁世凱政府停兌令的直接產物。停兌令從發生到平息雖然只有短短一個星期,但是由此帶來的有關問題,對于整個國家的影響卻是十分廣泛和深遠的。京鈔問題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京鈔”是指袁世凱政府下令停兌后,在北京流通,以及后來陸續增發的不能兌現的鈔票。停兌令發布后執行最早、最徹底的是北京;在各地相繼恢復兌現時,恢復兌現壓力最大的也是北京,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北京是當時的中央政府所在地,執行停兌命令,毫無變通余地。

二、中、交兩行總管理處在北京,直接承受財政部要求墊款和濫發鈔票的壓力。

三、各分行對政府的墊款、借款最終都匯集到北京,應兌應付壓力很大。

綜上所述,京鈔問題就成為了一個多年未能解決的老大難問題。京鈔問題擾亂市場,危害人民,使得市面發生恐慌,物價上漲。魯迅在《燈下漫筆》中有這樣一段描寫:“我還記得那時我懷中還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變了一個窮人,幾乎要絕食……”。這便是對當時北京發生京鈔風潮的真實寫照。

京鈔問題的整理主要分為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1916年5月28日至1917年6月30日,從醞釀恢復兌現到第一次開兌失敗。

北京中行鑒于全國多數地區中行都已開兌,北京地區擬于1916年5月28日恢復兌現,但是未獲當局批準。后經國會討論,折衷國會中各派的意見,通過了“中行先行兌現,交行則徐圖整理”的議案,中行即于10月26日正式恢復兌現。但早在開兌前,帝政派(梁士詒代表的交通系)與投機家就以低價大量收買中行鈔票,持以兌現。開兌后,每日銀行柜前均被投機家和政府中人把持,平民失去兌現機會,鈔票又脫離現金平價。后來,兌現已成為公私各界投機作弊的重要工具,京鈔的第一次整理遂以失敗告終。

第二階段:1917年7月至12月,實現限制兌現。

根據財政部令,中行將所有兌換鈔票事宜,暫歸警廳辦理。中行按日兌4萬元將現洋交警廳核收,警廳自7月25日起分20個分區同時兌現,每人每日限兌一元,兌完為止。每天有五六萬人排隊兌現,后因此做法無益于穩定鈔價,不久即停止。

第三階段:1918年1月至9月,發行民七(1918年)長短期公債整理京鈔。

經過兩次開兌失敗,政府和中、交兩行都意識到要恢復兌現,首先要解決資金問題。中國政府向日本政府貸款1.45億日元后,政府財政困難有所緩解。在中、交兩行的要求下,1918年1月25日政府發行了民國7年六厘短期公債4800萬元,4月27日發行了民國7年六厘長期公債4500萬元。中行共分配到短缺公債2400萬元,長期公債2500萬元,共計4900萬元,至1918年6月底,共售出兩種公債2481萬元,但由于給政府墊款新增1700余萬元,所以京鈔流通數實際只減少了700余萬元。同時由于京鈔用途過于狹窄,民眾對其失去信心,所以鈔價一直下跌。中行懇切呼吁財政部“自今以后,不再責令墊發鈔券”,財政部復函中、交兩行:“自1918年10月12日起,不再令兩行墊付京鈔,兩行除付京鈔存款外,亦不得以京鈔作為營業資金”。本次京鈔整理的最大收獲就是財政部答應不再責令兩行為政府墊款,此承諾成為了京鈔問題得以解決的關鍵。

第四階段:1918年9月至1920年9月,民七長短期公債續募整理階段。

京鈔數目減少,但是鈔價依然下跌。財政部上書大總統將存在兩行的公債票提歸公債局繼續發募,以吸收京鈔,但是民眾對公債能否兌現心存疑慮,銷售困難。同時又受到戰爭影響,鈔價時漲時落,京鈔成為了投機工具。

第五階段:1920年9月至1923年12月,政府發行民九(1920年)整理金融短期公債,中國銀行發行定期存單,最后結束京鈔整理工作。


1920年財政部發行的十元國庫券,由中、交兩行代發

財政部信守諾言,未向中交兩行要求墊款,但是財政拮據,于是決定發行民九整理金融公債6000萬元,其中3600萬元交公債局發售,按票面收回京鈔后全部銷毀,余款2400萬留充財、交兩部清理京鈔押款。公債局分配給中行2400萬元公債,因財政部欠款為3400多萬元,所以要將京鈔完全收回,中行還需自籌現款1000多萬元。中行建議采用定期存單辦法,換回京鈔,由中行替政府償還公債本息。自中行宣布京鈔可換開定期存單后,來行要求換存單的數額達到2200多萬元,遠超出最初所需的1000多萬。

至此,歷近十年之久,京鈔問題得以最終解決。

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