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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金融的旗幟——中國銀行在1912-1949【《中國金融》雜志】

2012-03-12

中國銀行誕生于辛亥革命之中,迄今已是一個世紀。一百年來,中國銀行始終秉承追求卓越的信仰、誠信至上的品質、改革創新的精神、以人為本的宗旨,持商業自主之信念,循銀行發展之規律,向著國際一流銀行的目標不斷邁進,見證并參與了中華民族從苦難中崛起并走向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

1912~1949年,戰亂頻仍,時局動蕩。中國銀行始終將維護銀行信譽作為立行的根本,將服務經濟民生作為發展的方向,將革新經營管理作為前進的動力,成為民族金融的一面旗幟,在中國近現代金融史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篇章。37年中,中國銀行先后成為中央銀行(1912~1928年)、政府特許國際匯兌銀行(1928~1942年)和國際貿易專業銀行(1942~1949年)。不論職能如何變化,中國銀行始終以服務國家和民族為己任,為中華民族的獨立、解放與進步事業作出了突出貢獻。

在辛亥革命中誕生

清朝末年,外資銀行涌入中國,通過壟斷國際匯兌業務、自由發行鈔票、經管對外賠款、提供大額貸款等手段,獲取了超額利潤,控制了中國的財政金融命脈。為打破外國銀行壟斷中國金融的局面,清政府于1905年8月成立了中國第一家國家銀行——戶部銀行, 1908年2月更名為大清銀行。大清銀行成立后,股本總額1000萬兩銀元,官商各占50%。

辛亥革命爆發后,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于1912年1月初上書剛剛成立的民國政府,建議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鑒于大清銀行資金充足,機構和人員均較其他銀行完備,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先生迅速批準,要求“先行開辦,克期成立”。

1912年2月5日,中國銀行在上海漢口路大清銀行舊址舉行成立大會,并正式對外營業。從此,在中國和世界的金融舞臺上,高高飄揚起“中國銀行”的旗幟。

中國銀行成立后,立即承擔起鞏固新生政權、服務民生經濟的歷史重任,在提供資金支持、統一全國幣制、維護金融秩序等方面發揮了中樞作用,有力地鞏固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一是收兌軍票。南京臨時政府為解決財政困難,發行了500萬元軍用鈔票,由中國銀行負責兌換為通用銀元。到1912年10月,中國銀行基本收兌完畢。二是發行貨幣。1912~1913年中國銀行共印制各種票面兌換券4450萬張,面值22170萬元,陸續投入市場,全面替代了原大清銀行兌換券的地位,對恢復和穩定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三是代收稅款。中國銀行成立后即負責經收上海海關稅款。四是代銷公債。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發行軍需公債1億元,由中國銀行經募出售。此后在歷次公債發行中,中國銀行均是主要的經募人。五是服務民生。中國銀行積極開辦存、貸、匯等商業銀行業務,服務社會民眾,支持經濟發展。

樹立信用鞏固行基

中國銀行自成立之日起,即認定“維護信用為銀行生存之基礎”。不論風云如何變幻,中國銀行始終將誠信作為立行之本,使得“信譽深得社會上一般民眾之同情擁護”,為百年基業奠定了堅實基礎。

拒絕執行政府“停兌令”

1916年5月12日,袁世凱政府為解決財政困難,悍然下令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所有已發行之紙幣及應付款項,暫時一律不準兌現付現”,引發社會嚴重恐慌。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以“寧可刑戮及身,不忍茍且從命”的決心,拒絕執行“停兌令”。太原、漢口、九江等地分行紛紛響應。在各方聲援下,政府最終收回“停兌令”。抗“停兌令”事件不僅使中國銀行聲譽大振,更增強了普通民眾對銀行業的信任,為樹立現代銀行業的市場信譽和地位發揮了關鍵作用。

穩健發行鈔券

中國銀行作為發鈔行,始終堅持“穩健發行”方針。1913年制定《兌換券則例》,1920年分區集中發行準備,1928年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率先建立發行準備金全部公開制度,規定中國銀行發行兌換券須備足“現金準備六成、保證準備四成”,并每月檢查一次。中國銀行還堅決反對濫發鈔票,堅持有計劃地控制發行總數,使得中國銀行鈔券信用在歷次金融風潮中始終保持穩定。1927~1934年,中國銀行鈔券發行基本上穩定在2億元以下。1934年因市面鈔券短缺才稍有增發。1935年11月實行法幣政策后,中國銀行協助政府收回商業銀行鈔票及收兌銀元,鈔票需求量增長較快。

中國銀行創設了領券暗記制度。即沒有發行權的銀行和錢莊與中國銀行訂立協議,按約定條件領用加印暗記的兌換券,以表明此鈔系由某銀行、錢莊領用,然后向市面發行,仍由發鈔行負責兌現,兌進的暗記券再按不同暗記,分別整理后通知有關領券行、莊以現金兌回,再對外發行。

走出國門放眼世界

中國銀行從成立之初就提出要“內審社會趨勢,外觀世界潮流”,并逐步邁向國際金融市場。1915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漢口、廣東開辦外匯業務,1917年設立香港分行,1929年設立倫敦經理處,1931年設立大阪分行,1936年設立新加坡分行和紐約經理處。到1949年,中國銀行先后設立了34個海外機構(因戰亂等原因,1949年時中國銀行海外機構為19家),分布在歐洲、美洲、亞洲、大洋洲,成為國際金融界的一支重要力量。

改革會計制度

1913年起,中國銀行結束上收下付的舊式記賬法,采用復式借貸記賬,帶動全國各行業推行新式記賬方法。1929年,時任中國銀行總經理的張嘉(1889~1979年,字公權,近現代著名銀行家和實業家)聘任倫敦密特蘭銀行副總會計尼克爾為中國銀行顧問,幫助改革中國銀行會計制度。次年11月,中國銀行制定出第一部《中國銀行會計內規》,進一步改革會計制度,簡化手續,提高效率,加強內控,節省費用,奠定了近現代會計制度的基礎。

改革人事制度

中國銀行改革大清銀行的用人舊習,實行量才錄用的考試聘任制度,完善服務待遇規程,嚴明組織紀律,加強教育培訓,將職業操守的培養和業務知識的提高作為“百年不易”的準則,在金融界樹立了新的風氣,為同業所普遍效仿。特別是中國銀行改組成為政府特許國際匯兌銀行后,對人事管理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形成了一套重視人才、重視教育、重視績效、管理嚴格的人事制度,使得中國銀行的員工素質和服務質量領先于同業。

加強調查研究

中國銀行高度重視調查研究工作。1920年成立了調查室,1928年改為調查部,1930年改為經濟研究室,先后邀請馬寅初等國內外第一流的經濟學家從事研究工作,在推動業務發展的同時,成為國內學術性研究的權威機構,為國際所矚目。

勇擔重任穩定金融

中國銀行始終“抱定為國家、為社會犧牲之決心”,勇于承擔歷史重任,積極參與穩定金融各項工作,為壯大民族金融力量而努力。

服務民眾發展經濟

中國銀行堅持以“服務民眾、改進國民生活”作為發展各項業務的前提,始終以國民經濟的樞紐自任,大力扶助工商實業,積極支持基礎建設。20世紀30年代,中國銀行率先辦理農業貸款,并培養了一支專業的農村金融隊伍,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同時,中國銀行大力開展多元化經營,全面開拓保險、信托、直接投資等業務,以“謀國民生產力之增加”。中國銀行貸款總額長期居國內同業之首,致力于推動民族經濟的發展。

扶助同業渡過難關

20世紀30年代,受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影響,中國金融業處境艱難。中國銀行“不以獨善其身為得計”,將支持同業渡過難關作為自己的責任,防止民族金融組織基礎發生動搖。1930年底,中國最早的儲蓄銀行——新華信托儲蓄銀行(1914年成立,原名新華儲蓄銀行)因資金周轉不靈即將停業,中國銀行聯合同業對其實行增資改組,助其起死回生。1932年10月,天津中國實業銀行發生擠兌,向14家銀行三次請求救濟,共借款120萬元,其中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分擔56萬元,幫助其渡過難關。

積極參與幣制改革

1933年,中國廢除了沿襲數百年的銀兩制度,實行銀元制度。時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理的貝祖詒(1893~1982,字淞蓀,著名銀行家)在推動“廢兩改元”中起了重要作用。作為“廢兩改元”研究會的委員,他力主盡快實行改革,態度鮮明地駁斥外商關于中國若實行“廢兩改元”需要10年或更長時間的說法。

此外,中國銀行積極推動統一銀行紙幣。1935年,國民政府頒布《財政部新貨幣制度說明書》,規定自11月4日起,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三行發行的鈔票為法幣,不再使用銀元,實現了全國統一貨幣、統一發行,推動中國金融業進入一個新階段。

積極抗日共紓國難

抗日戰爭爆發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先后在漢口、香港成立駐漢總處、駐港總處,后于1940年7月遷往重慶。中國銀行以“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氣概,在穩定全國金融、供應軍需鈔券、支持后方建設、扶助對外貿易、募集外匯資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抗戰勝利作出突出貢獻。

根據大后方建設的需要,1937~1942年,中國銀行在西南、西北地區增設機構106處。同時,積極開辟西南通道,先后在越南(河內、海防)、緬甸(仰光、瓦城)、印度(孟買、新德里)、巴基斯坦(卡拉奇)等國設立分支機構,并成立臨時運輸處,從緬甸運進機器、汽油、機油、紅十字會藥品等,為抗戰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中行充分發揮海外機構的作用,成為經收僑匯的主力。1939~1945年,中行累計經收僑匯2.30億美元,比戰時中國與英美兩國易貨貿易借款的總額還多7000萬美元。

1942年下半年,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四家銀行的分工被重新調整,中國銀行成為政府特許的國際貿易專業銀行,業務范圍縮小,發展受到限制。但中國銀行仍克服重重困難,想方設法挖掘潛力,繼續發展海外業務,努力為抗戰服務。全國解放前夕,中國銀行廣大愛國員工在中共地下黨領導下,組織動員起來,保護銀行資產,迎接解放。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銀行擺脫了舊官僚資本的束縛,獲得了新生。

來源:《中國金融》雜志 賈瑛瑛 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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