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單位存款證明是銀行為單位客戶出具的,用于證明該單位在過去某日或某一時期銀行存款余額情況的證明文件。
單位存款證明必須載明客戶名稱及所證明的日期或時間段、賬號、幣種、金額、是否已質押或被凍結等信息。
單位存款證明載明的金額幣種與實際存款幣種一致,不進行幣種折算。
業務辦理
1.客戶向賬戶開戶行提交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注明需要證明的內容等信息,并加蓋公章或預留印鑒。如需申請定期開立存款證明的,應在書面申請中列明需開具存款證明的數量及開立周期。
2.客戶申請開立及領取存款證明,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辦理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
資費標準
單位存款證明收費標準詳見《中國銀行服務價目表》。
溫馨提示
1.單位存款證明不得涂改,涂改后的單位存款證明無證明效力;復印、影印的單位存款證明無證明效力。
2.單位存款證明不具備擔保、質押或類似效力,不得代替存單(折、卡)作為客戶辦理取款、轉賬、續存等業務憑證,不得轉讓。
3.單位存款證明遺失后,不能掛失,不退還手續費。
注: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請以當地中國銀行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