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出口商業發票貼是指出口商將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其與進口商(債務人)訂立的出口銷售合同項下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由銀行為其提供貿易融資、應收賬款催收、銷售分戶賬管理等服務。
產品分類
按是否通知債務人可分為:公開型出口商業發票貼現和隱蔽型出口商業發票貼現。
產品特點
1.加快資金周轉。在進口商支付貨款前得到融資款項,從而加快資金周轉速度。
2.簡化融資手續。融資手續相對于流動貸款等簡便易行。
3.規避匯率風險。通過貼現業務提前得到融資,避免遠期市場匯率出現不利的變動。
4.降低授信門檻。對于已經投保信用險的客戶,我行可占用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額度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授信準入標準,降低授信門檻。
5.對出口商的融資有追索權。一旦進口商未按期付款,我行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權。
利率
LIBOR加點的方式,參照我行對貿易融資業務的利率授權執行。
適用客戶
1.出口商在出口賒銷項下遭遇資金周轉問題;
2.出口商面臨人民幣升值的巨大壓力;
3.出口商在發貨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資機會,且預期收益率高于貼現率。
申請條件
1.依法核準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2.擁有貸款卡;
3.擁有開戶許可證,并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
5.在我行有授信額度。
辦理流程
1.應出口商申請,我行按相關授信要求為其核定貼現額度,并簽訂《出口商業發票貼現協議》;
2.出口商發貨出單,并向我行提交貼現申請書;
3.我行在單據及貿易真實性審查后,為出口商敘做貼現;
4.進口商到期未付款,由我行或委托出口商對外催收,逾期30天,我行向出口商收回貼現款項并相應計收逾期利息;
5.進口商到期付款,我行用以歸還貼現本息,將余額轉出口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