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非實物交割商品期權是一種權利的買賣。權利的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后,有權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向權利的賣方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量的某種商品,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產品特點
1.客戶利用在銀行的授信或保證金,根據自身的實際需要和國際市場商品價格波動情況,由銀行在國際商品市場上為其買賣某種商品,參與國際商品交易。最終交割根據合同約定價格與到期日實際價格之間的差別進行軋差交割,較實物交割金額較小,手續簡單。
2.商品期權的買方可以選擇約定價格與到期日即期價格兩者中更利于自己的價格水平進行交割,商品期權的賣方可以在交易之初獲得期權費收益。銀行也可以為客戶進行期權組合,提供“零期權費”的產品,同樣可達到商品保值的需要,也可將不同期限的期權買賣進行組合,滿足客戶在期限匹配上的要求。
交易期限
一年以上,最長視不同的交易標的而定,一般為兩年。
適用客戶
將來某天有商品買賣需求的客戶,如各類商品的生產商和消費商。客戶需在銀行開立有外幣賬戶。
辦理流程
由客戶發起指令,通過委托書形式確定交易細節,成交后,銀行出具交易證實;在價格決定日,期權買方決定期權是否被執行,并通知期權賣方。若期權被執行,則于交割日進行交割,反之交易自然終止。客戶可根據需要,在交易期中要求銀行對該交易進行平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