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代理結算是中國銀行受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他參與者(企事業法人及金融機構客戶)的委托,為其辦理人民幣債券結算業務的行為。
適用客戶
1.企業法人單位;
2.事業法人單位;
3.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財務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申請條件
在開辦債券結算代理業務前,委托人應與中國銀行簽訂債券結算代理協議,并委托中國銀行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托管丙類賬戶。
辦理流程
1.以委托人的名義為委托人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辦理債券托管賬戶開戶、銷戶等手續;
2.根據委托人的指令,為其辦理有關債券結算手續;
3.在債券利息支付和本金兌付中,為委托人辦理相關事宜。
溫馨提示
1.國債登記公司是什么機構?
國債登記公司是負責債券的發行、登記、托管和結算的中介結構,是全國統一的債券托管結算機構。
2.為什么必須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債券托管丙類賬戶?
委托人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債券業務之所以必須在國債登記公司開戶,一是為保證委托人債券不被挪用,保證債券的按時還本付息。因為委托人開立債券丙類賬戶后,其賬戶債券余額的變動必須有委托人的指令才能完成,債券到期后,發行人根據委托人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的債券賬戶內的余額進行還本付息;二是為了保證債券交易的順利進行。因為所有債券交易完成后,債券的結算都必須通過委托人在國債登記公司開立的債券賬戶進行,沒有債券賬戶,就不能完成債券結算。
3.如何查詢債券托管帳戶?
中國銀行為委托人完成債券托管丙類賬戶的開戶程序后,將向委托人送達由國債登記公司出具的“債券托管丙類帳戶開戶通知書”。該通知書附“中央債券語音傳真查詢系統使用說明”,委托人可查詢當日以前(不含當日)的業務數據。另外,中國銀行將每月向委托人寄送債券托管帳戶對帳單,并接受委托人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