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規范雙方行為,“中銀快付”業務服務申請人(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中國銀行“中銀快付”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甲方已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并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已特別注意了字體加黑的條款。甲方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熱線(95566)、營業網點等方式進行咨詢。乙方已應甲方要求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說明,甲方自愿簽署本協議。
如果您為不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請您確認在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陪同下閱讀本章節。如您通過頁面勾選本協議,即表示您已在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下同意本協議。對于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而處理您的信息的情況,乙方僅會在您和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處理相關信息。如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同意您使用乙方的產品和服務或向我們提供信息,請您不要點擊勾選本協議并立即停止使用我們的產品和服務。
第一條 定義
如無特別說明,下列用語在本協議中的含義為:
一、“中銀快付”服務:指由乙方通過互聯網渠道(如乙方電腦端網頁、移動端網頁等)提供的,甲方在乙方支付服務頁面輸入銀行卡號、銀行卡密碼、手機號、身份證件信息等要素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錢包昵稱、錢包ID、錢包密碼、錢包手機號等)進行簽約,之后歷次通過銀行卡號或數字人民幣錢包和手機交易碼等認證方式進行小額電子支付結算的服務。
二、認證工具:包括但不限于USBKey數字安全證書、動態口令牌、手機交易碼短信等由乙方提供的對客戶進行身份認證的工具。
三、交易指令:指甲方通過互聯網向乙方發出的服務開通、預留信息修改、支付、服務關閉等指示。
四、錯誤:指乙方未能執行、未能及時執行或未能正確執行甲方交易指令的情況。
第二條 服務申請與內容
一、服務開通
甲方通過乙方網站(https://www.boc.cn/)、乙方手機銀行或乙方提供的交易頁面自助登記甲方個人基本信息及賬戶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申請開通“中銀快付”服務。乙方需對甲方身份信息進行核驗,核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卡號、姓名、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銀行卡信息(銀行卡密碼、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CVV碼等),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錢包昵稱、錢包ID、錢包密碼、錢包手機號等),核驗無誤后為甲方正式開通“中銀快付”服務。
二、服務內容
甲方開通“中銀快付”服務后,可享受的服務包括:服務開通、網上小額支付、預留信息設置與修改、服務關閉等服務。服務開通后通過銀行卡號、手機號及手機交易碼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錢包昵稱、錢包ID、錢包密碼、錢包手機號等)等認證工具、認證完成客戶支付意愿的驗證,該驗證方式視為甲方親自辦理并同意乙方從甲方簽約本服務的銀行卡中扣劃相關款項。本協議約定的支付驗證方式如與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開戶及綜合服務協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原有約定支付驗證方式不同,甲方使用中銀快付產品時以本協議為準。甲方如需終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務,可通過點擊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相關頁面的取消功能撤銷支付服務。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申請開通“中銀快付”業務后,有權依本協議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并在本協議生效期間根據乙方相關業務規則對本協議項下“中銀快付”業務提出變更或關閉申請。
二、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中銀快付”業務時,應當遵守本協議以及乙方不定期通過網點、網站或電子銀行等渠道公布的相關業務規則等要求。
三、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對于手機號等重要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通過乙方網點等渠道辦理變更手續。因甲方個人資料不真實、不正確、不完整等原因而發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卡、銀行卡密碼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和認證工具(具體內容請見本協議第一條的相關規定),不得將銀行卡、銀行卡密碼、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和認證工具交于任何人 (包括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使用上述認證工具所完成的一切交易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后果負責。
五、如甲方的銀行卡或數字人民幣錢包、認證工具發生遺失、被盜或銀行卡密碼、數字人民幣錢包密碼泄露等可能導致甲方賬戶或數字人民幣錢包安全性降低的情形,甲方應立即對相關銀行卡或數字人民幣錢包或認證工具進行掛失或關閉相關服務,在掛失或終止生效之前發生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在交易過程中必須核對手機短信交易碼信息是否與當前交易一致,核對無誤后再輸入交易碼進行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申請開通“中銀快付”服務,需同時遵守乙方電子銀行章程及相關業務規則。該章程、規則將通過網點、網站、網銀等渠道進行不定時更新及公告。
八、甲方應采取適當措施保護客戶端交易的安全性,具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裝防病毒軟件和電腦系統安全補丁、不在網吧等公共場所使用“中銀快付”服務等措施。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應及時受理甲方相關“中銀快付”業務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及時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應服務。
二、乙方可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業務需要對業務服務內容、操作流程、收費標準等進行調整,涉及收費或甲方其他權利義務變更的調整(如產品服務變更等),將通過網點、網站、電子銀行等渠道進行不定時更新及公告。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的調整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申請終止服務,終止服務前甲方已發送至乙方的交易指令仍有效,甲方應承擔乙方處理該交易指令所產生的后果。乙方公告內容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應在充分知曉、理解有關內容后簽署本協議。
三、乙方應當保障提供“中銀快付”服務的電子系統設施設備以及安全控制設施設備的安全。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交易無法完成以及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保證盡快采取措施使交易正常進行。甲方可通過乙方網點或其他電子支付渠道完成相關交易。
四、屬乙方工作差錯并導致支付結算處理延誤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責任按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賠償。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提交的交易指令,不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賬戶余額或信用額度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不足;
2、甲方賬戶或數字人民幣錢包內資金被法定有權機構凍結或扣劃;
3、甲方的行為出于欺詐等惡意目的;
4、甲方發出的交易指令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或甲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情況;
5、甲方未能正確依據甲方電子銀行服務的各類業務規則、提示、服務說明進行操作;
6、指令的執行會違反中國法律、法規或者監管當局的要求;
7、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于甲方的原因。
五、個人信息保密、授權條款:
1、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在乙方為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事項所必需且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收集、存儲、使用甲方在辦理本業務過程中主動提供或因使用服務而產生的個人信息,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可將上述信息用于為履行本協議并提供相關服務(如支付處理、資金結算、賬務處理、疑義處理、客戶服務、權益服務等)、報送監管信息、進行風險管理等必需情形。上述信息的范圍包括甲方的戶名、銀行卡卡號、證件號碼、手機號碼或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錢包昵稱、錢包ID、錢包手機號等)等個人資料。乙方將甲方個人信息存放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并在滿足法律法規要求或為履行反洗錢等法定義務的最低期限內,以及應對可能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最短時限內保存甲方個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乙方會對甲方相關個人信息進行刪除或者匿名化處理,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或者政府的政策、命令等另有要求的個人信息除外。
2、上述授權乙方處理的個人信息中,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為敏感個人信息,主要包括:銀行卡卡號、數字人民幣錢包信息等。
3、乙方應在滿足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時間內保存甲方個人信息。乙方應使用符合業界標準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甲方個人信息,防止遭到未經授權的訪問、公開披露、使用、修改、損壞或丟失。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定及本授協議約定處理甲方個人信息,對甲方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4、除下述情形外,乙方不得將甲方上述信息提供給第三方,在提供時應向有關第三方明確其保護甲方相關信息的職責并通過簽署協議等方式要求有關第三方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1)經甲方另行單獨同意或授權的;
(2)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有義務進行披露的,或有權機關要求的;
上述情形下的提供將可能會使相關第三方據此知悉甲方相關信息,并依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采取可能涉及甲方的行為。第三方機構名稱、聯系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種類,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熱線95566查詢。
5、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查閱或復制甲方提供的個人信息;發現信息有錯誤、遺漏的,有權提出異議并要求乙方及時采取更正、補充等必要措施。甲方有權在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的情形下請求刪除相關信息。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進行解釋說明。甲方如需撤銷同意乙方處理個人信息,可通過點擊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相關頁面的取消功能撤銷支付服務。甲方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基于甲方同意已進行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效力。
7、甲方可撥打乙方客戶服務熱線95566進行咨詢。乙方將在15個工作日內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給甲方答復及合理解釋,若情況復雜可能在30天內進行回復,并告知甲方外部糾紛解決途徑。
六、甲方與除甲乙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機構(包括移動通信公司、設備的售后服務方、第三方支付平臺、甲方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方、商品配送方等)之間的交易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對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應向該第三方提出,乙方將積極提供協助。
七、為保證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交易正常開展,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支付機構校驗銀行支付賬戶或數字人民幣錢包開戶人信息與客戶身份信息一致性的要求,甲方授權乙方為上述一致性校驗之目的,將必要的支付賬戶或數字人民幣錢包開戶人信息的核對結果反饋給支付機構。同時,為保證甲方支付交易安全,乙方將根據風險管理需要對支付交易進行監控,并對相關可疑和欺詐支付交易采取交易終止、交易重新確認或風險提示等處置措施。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甲方對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可以致電乙方客戶服務熱線(95566)或營業網點等進行投訴,乙方將及時受理。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開立本協議項下簽約銀行卡或數字人民幣錢包的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中止和終止
一、 甲方通過乙方規定的渠道申請“中銀快付”業務的,本協議自甲方通過相關渠道系統設置成功并開通“中銀快付”業務時生效。
二、 甲方變更或關閉“中銀快付”業務,可通過乙方網點或網站、手機銀行等渠道辦理。
三、 甲方完成乙方“中銀快付”業務的關閉手續時,本協議即為終止。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如《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開戶及綜合服務協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等)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并不意味著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后果。甲方應確保所進行的交易真實合法,不得利用本協議項下的服務從事任何違法違規等行為。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提供協議支付服務。
第七條 法律適用
一、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可適用通行的金融慣例。
二、本協議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如《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開戶及綜合服務協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等)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沖突,涉及“中銀快付”業務內容的,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八條 反洗錢及制裁合規條款
甲方承諾配合乙方履行反洗錢和制裁合規義務,提供和更新有關客戶及交易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客戶信息、交易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甲方承諾未受到聯合國、中國或其他需適用制裁發布主體的制裁,在本協議生效期間,不從事洗錢、恐怖融資、制裁違規等違法違規行為。
如甲方拒絕配合乙方開展盡職調查或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乙方發現甲方交易存在違法違規,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懷疑甲方涉嫌洗錢、恐怖或恐怖融資,或甲方受到聯合國、中國或其他需適用制裁發布主體的制裁,或其交易涉及違反有關制裁規定,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業務關系,并保留追究相關方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