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7
第一條 規則制定
本規則由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制定。
第二條 參賽條件
參賽選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比賽規則。每一個在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進行“雙向寶”交易的賬戶作為一個參賽單位。
第三條 大賽形式
選手通過雙向寶客戶端進行交易,交易規則與中行現行的雙向寶交易規則完全相同。交易細節以中行銀行系統記錄為準。
第四條 大賽時間
2011年1月10日至2011年4月2日
第五條 參賽對象
凡在大賽截止日前已經開立雙向寶交易專戶并簽約的客戶都自動參加本次交易大賽(除非客戶向中行提出書面聲明不參加此次大賽),不需另外報名。
參賽者將自動接受本次大賽規則約束,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將在門戶網站等信息披露渠道上披露獲獎者的交易信息。如客戶不同意中行披露其交易信息,將視為其主動放棄獲獎資格。
第六條 參賽方式及起點本金要求
本次大賽要求客戶操作的是自己真實的賬戶及資金。大賽起點交易金額與大賽涉及的相關交易產品最低起點金額要求一致。
第七條 大賽交易標的
雙向寶系統提供的可交易的貨幣對和美元金均為大賽交易標的
第八條 評獎標準及辦法
本次大賽設置的評獎標準為交易量和收益率。按每一個比賽周期內的累計交易量和收益率兩個方向評比,按照降序排列設立獎項。
交易量獎評獎辦法:大賽各統計期間,每次客戶開倉或平倉交易,銀行系統都會自動記錄折算為美元的交易金額,將折算后的美元金額進行累加得到統計期內的累計交易量。各統計期開始前客戶已有的交易不計入交易量評獎計算范圍。交易量評比分為:月交易量和總交易量。
收益率獎評獎辦法:客戶當月交易量達5000美元(含)以上方可參與當月收益率獎評比;客戶大賽期間總交易量達1.5萬美元(含)以上方可參與總收益率獎評比。
月收益率:本次大賽每四周作為一個參賽月,共設三個參賽月。中行將合并計算客戶某個參賽月內的平倉盈虧、隔夜息差以及未平倉頭寸的估值盈虧,進行當月收益率統計。
總收益率:中行將合并計算客戶整個大賽期間的平倉盈虧、隔夜息差以及未平倉頭寸的估值盈虧,進行大賽總收益率統計。
客戶交易量和收益率均由銀行系統自動計算,以銀行系統的記錄為準。通過排名確定交易量獎獲獎選手時,若交易量相同則以收益率較高者為先;通過排名確定收益率獎獲獎選手時,若收益率相同以統計期內交易量較多者為先。
第九條 獎項設置
| 名次 | 盈利率獎 | 交易量獎 | 獎品 |
|---|---|---|---|
| 大賽冠軍 | 1名 | 1名 | 50克月兔賀歲金條 |
| 大賽亞軍 | 1名 | 1名 | 20克月兔賀歲金條 |
| 大賽季軍 | 1名 | 1名 | 10克月兔賀歲金條 |
| 單月冠軍 | 1名 | 1名 | 9克賀歲金錢 |
| 單月亞軍 | 1名 | 1名 | 6克賀歲金錢 |
| 單月季軍 | 1名 | 1名 | 3克賀歲金錢 |
第十條 大賽結果公布
每個參賽周期結束后第五個工作日,在中國銀行網站上公布參賽周期收益率及交易量的排名情況。
獲獎者的領獎方式和時間,中行將另行通知。若客戶預留信息有誤,無法聯系客戶本人,獎品將由中行替客戶自在門戶網站公布之日起保留30天,逾期視為客戶主動放棄。
第十一條 賬戶資金
本次大賽以參賽者雙向寶交易專戶內真實資金交易情況進行評判,交易風險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因通訊線路故障、或發生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情況,導致交易中斷、暫停、異常等,銀行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客戶對此應有充分認識。
中行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根據國際外匯市場即時行情公布雙向寶報價,按公布的買賣報價和客戶指定的買賣幣種受理客戶的買賣申請。
國際外匯、黃金行情受政治、經濟等各種因素及突發事件的影響,經常處于劇烈的波動之中,機遇與風險共存,客戶應充分認識到投資的風險,對自己的投資行為承擔一切后果和責任。
第十三條 中銀財智大講堂十場講座
為配合本次大賽,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特為客戶在中國銀行東華門培訓中心(地址在王府井步行街北端路口西北角)舉辦十場外匯黃金專題投資講座。講座將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并結合當前市場的熱點進行。講座無須報名,但由于場地僅能容納150人左右,因此,會場滿員后將謝絕入場。具體時間為2011年1月9日、1月16日、1月23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6日、3月13日、3月20日、3月27日、4月3日的下午2點。(以上日期均為周日,講座時間地點如有變更,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解釋權
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