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1
為了更好地為廣大黃金投資者服務,開拓市民投資渠道,提高黃金投資者交易技巧,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新疆分行)舉辦新疆地區黃金寶(含雙向黃金寶)實盤交易大賽,交易大賽規則如下:
比賽時間
2012年4月2日至2012年7月31日,共4月(客戶交易時間以銀行交易系統時間為準。在我國法定節假日和國際主要金融市場休市期間,上述交易時間將會調整,屆時以銀行的公告為準)。
參賽產品
中國銀行“黃金寶”和“雙向黃金寶”所包含的“本幣金”及“美元金”產品,均可參加本次大賽。
參賽對象
凡大賽期間在中國銀行新疆分行進行個人黃金寶和個人雙向黃金寶交易的客戶將視為自動參加本次交易大賽,無需另外報名。如客戶不同意參加此次大賽,需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提出書面聲明。
參賽條件
參賽選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比賽規則。每一個在中國銀行新疆分行進行“黃金寶”交易或進行“雙向黃金寶”交易的賬戶作為一個參賽單位。
參賽渠道
參賽者可以通過中國銀行新疆分行提供的柜臺、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交易終端和雙向寶客戶端等渠道進行交易,交易細節以銀行系統記錄為準,交易時間以銀行實際提供的交易時間為準。
交易方式及起點本金要求
本次大賽要求客戶操作的是自己真實的賬戶及資金。大賽交易起點金額與大賽涉及的相關交易產品最低起點金額要求一致。
獎項設置及評獎標準
獎項設置:
| 獎項 | 內容 | 名額 | 獎品 |
|---|---|---|---|
| 交易量月獎 | 一等獎 | 1 | 價值約1000元的獎品 |
| 二等獎 | 3 | 價值約500元的獎品 | |
| 三等獎 | 6 | 價值約200元的獎品 | |
| 交易量大賽獎 | 一等獎 | 1 | 價值約5000元的獎品 |
| 二等獎 | 3 | 價值約3000元的獎品 | |
| 三等獎 | 6 | 價值約1000元的獎品 | |
| 交易量參與獎 | 200名 | 價值約100元的獎品 |
評獎標準:
本次大賽設置的評獎標準為交易量(美元金交易量在大賽期間按1美元=6.3人民幣折為人民幣計算)。按大賽期間的交易量按照降序排列進行評比并設立獎項。
總交易量獎評獎起點為大賽期間累計交易量≥50萬元人民幣,月交易量獎評獎起點為大賽期間每月交易量≥30萬元人民幣, 大賽參與獎評獎起點為大賽期間累計交易量≥20萬元人民幣。
月獎和大賽獎可兼中兼得,月獎或大賽獎獲得者自動放棄參與獎評獎資格。
比賽規則
比賽結果以中國銀行新疆分行電腦系統統計結果為準,上述各項獎品不能折現。因獲獎而發生的個人所得稅,由獲獎客戶自理。
參賽者未提出異議將視為自動接受本次大賽規則約束。中國銀行新疆分行將通過銀行公告或中國銀行網站(http://www.boc.cn/)公布獲獎者名單及相關交易信息,獲獎者的領獎方式和時間另行通知。如客戶不同意我行披露其交易信息,將視為其主動放棄獲獎資格。客戶須自主及時更新交易賬戶的個人資料以及聯系方式,便于大賽相關信息的及時通告。若客戶預留信息有誤,無法聯系客戶本人,獎品將由中行替客戶自在中國銀行網站公布之日起保留30天,逾期未領視為客戶主動放棄。
中國銀行新疆分行享有對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2012年個人黃金交易大賽》最終解釋權。
風險條款
本次大賽期間,參賽者的所有交易本金均系真實資金,盈虧自負。參賽者應認識到市場行情受政治、經濟及突發事件等各種因素的影響,經常處于劇烈的波動之中,對于大賽過程中因市場波動因素而造成的參賽者投資風險,中國銀行新疆分行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免責條款
(一)因通訊線路障礙、系統故障或發生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情況,導致交易中斷、暫停、異常等,中國銀行新疆分行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參賽客戶對此應有充分認識。
(二)銀行舉辦本次交易大賽并承諾對獲獎者予以物質獎勵的初衷是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一個展現投資水平的平臺,通過實戰錘煉提升盈利能力。銀行并不鼓勵客戶進行任何超出自身風險承受力或經濟實力的投資活動。投資者應審慎評估自身的交易能力和風險承受力,獨立承擔入市交易產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