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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自營理財產品協議書(2023年版)

2023-12-01

甲方:投資者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經甲方和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銷售自營理財產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適用范圍

甲方在乙方購買中國銀行自營理財產品(即中國銀行作為產品管理人的理財產品,本協議中“理財產品”、“自營理財產品”均指自營理財產品)之前應簽署本協議。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購買自營理財產品均適用本協議。

本協議與甲方所購買自營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和簽約/購買回單等交易單據共同構成一份完整的理財產品銷售文件(以下簡稱“產品銷售文件”)。甲方在乙方購買多支自營理財產品時,不同產品的《產品說明書》組成的產品銷售文件效力互相獨立。本協議與《產品說明書》不一致的,以《產品說明書》為準。本協議不作為甲方認購、申購或持有自營理財產品的憑證。

二、風險提示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于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理財產品可能面臨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風險因素,具體由甲方購買的自營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和《風險揭示書》揭示。甲方應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相關產品銷售文件。

對自營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的約定應以該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為準,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約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向甲方介紹的產品投資建議、產品收益和業績比較基準等信息僅供甲方參考,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收益承諾。

三、甲方聲明

甲方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特別是加粗字體部分,對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乙方已應甲方要求對相應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說明,甲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簽約各方對本協議的含義認識一致,知悉并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甲方自愿簽署本協議。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甲方保證購買自營理財產品的投資資金來源合法且為本人自有資金,不存在使用貸款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的情況。甲方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或外國籍人士的,須保證其投資資質和資金來源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相關要求。

(二)甲方保證仔細閱讀并充分了解產品銷售文件內容,完全知曉產品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愿意并能夠承擔風險。

(三)甲方保證以真實身份購買本協議項下的自營理財產品,提供的姓名/名稱、通信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和資料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如發生任何變更,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若甲方未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應妥善保管本人的身份證件、自營理財產品交易關聯的銀行卡、存折、密碼、手機/移動設備、認證工具(含短信驗證碼)等物品及信息,不得將上述物品及信息向任何他人(包括乙方工作人員)披露、委托保管或代為操作,如相關物品遺失應立即辦理掛失手續,如因甲方未妥善保管上述物品、向他人泄露密碼及短信驗證碼等信息,由此導致甲方資金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易資金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扣劃、甲方將關聯資金賬戶的卡/折等物品或信息遺失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甲方保證自身具有投資理財產品的常識,已充分認知自身的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在決定認購或申購自營理財產品之前,將審慎閱讀銷售文件內容和其他有關信息,并在充分考慮自身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判斷做出最終投資決定。

(七)甲方確認已知悉并同意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其他開通的電子渠道進行認購、申購或其他交易前,自身將審慎查詢和閱讀電子渠道鏈接指示及展示的對應產品說明書。

(八)乙方有義務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的要求,遵循勤勉盡職、誠實守信、公平對待投資者、專業勝任的原則為甲方提供產品銷售服務,確保所銷售的自營理財產品滿足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

(九)甲方保證如實配合乙方進行個人客戶風險測評和投資者身份認定等銷售合規工作。甲方在乙方首次購買自營理財產品前,須前往乙方營業網點,在柜臺或智能柜臺進行個人客戶風險測評。風險測評旨在幫助甲方了解自身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以便選擇合適的投資產品,甲方可購買的自營理財產品風險等級不可超過甲方的客戶風險評級,乙方將在《產品說明書》中披露產品風險等級,以便甲方自主評估和決策。個人客戶風險測評有效期為一年,超過一年未進行個人客戶風險測評或在有效期內發生了可能影響甲方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甲方應在乙方網點或者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主動進行測評,若因甲方未及時進行測評導致的風險和損失將由甲方承擔。

(十)甲方有義務確保理財交易的資金賬戶符合產品銷售文件約定的條件,同意并授權乙方根據甲方的交易類型(如理財產品認/申購等)對資金賬戶進行資金扣劃、凍結等操作。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本金不能從交易資金賬戶及時足額劃轉的,甲方將不能成功購買自營理財產品,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一)甲方在此同意并確認乙方的系統記錄以及錄音、錄像(如有)構成對甲方操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購買、贖回、撤單)的有效證據,并且在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作為合法有效的證據使用。

(十二)除《產品說明書》另有約定的,甲方承諾在自營理財產品到期日或開放日前不支取投資本金或收益,且不得將對應資金賬戶銷戶。

(十三)甲方有權依照《產品說明書》的約定獲得投資收益,甲方購買本理財產品并非存款,在約定的投資期內投資本金不另計存款利息。乙方將本金及收益劃入關聯資金賬戶后,即視為已向甲方完成支付義務。因甲方資金賬戶凍結、掛失、銷戶、長期不動戶等原因造成甲方資金賬戶變更或異常,甲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而造成投資本金錯誤扣劃以及投資本金與收益無法入賬,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有義務合理善意的行使理財產品份額持有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其他理財產品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十四)乙方有權依照《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方式收取相關產品銷售、管理和運作費用。除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負責代扣代繳甲方應繳納的稅款。

(十五)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包括本協議在內的產品銷售文件保密,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組織、個人提供或泄漏與乙方有關的資料和信息,除非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另有規定或有權機關另有要求。

(十六)乙方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等銷售文件中約定的方式、渠道和頻率依法合規向甲方披露公募理財產品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銷售文件、發行公告、定期報告、理財產品收益情況、提前終止公告、投資期限調整公告、到期公告等。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自營理財產品交易對賬服務,甲方可以通過乙方網點現場打印或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進行查詢。

(十七)對于產品風險等級為四級或四級以上的自營理財產品,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后,在乙方對該產品開通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銷售渠道的情況下,甲方可通過前述渠道購買該產品并認可購買的法律效力。如未開通前述渠道,甲方僅能在乙方網點購買相應產品。

(十八)因監管政策變化、《產品說明書》約定或其他必須原因而調整自營理財產品銷售、成立、開放或到期終止計劃的,乙方應以乙方官網公告、網點公告、電話、短信等適當方式告知甲方,如甲方不接受的可以按照《產品說明書》約定處理。

(十九)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產品銷售文件約定的甲乙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個人信息授權

(一)個人信息授權

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姓名、性別、國籍、職業、住所地或工作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證件號碼和證件有效期限等。乙方深知個人信息對甲方的重要性,會盡力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安全。乙方致力于維護甲方對乙方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則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權責一致原則、目的明確原則、選擇同意原則、必要性原則、確保安全原則、公開透明原則等。同時,乙方承諾依法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來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為履行法定義務和本協議所必需,基于甲方身份驗證、風險測評、理財認/申購、理財贖回、理財撤單、理財資金賬號變更、處理異議及咨詢、出于履行監管要求和加強風險管理目的進行綜合統計和研究分析、報送監管信息等目的,在業務辦理或履行過程中處理甲方主動提供或因使用產品及相關服務而產生與處理的如下必要的個人信息:

1.個人基本信息:包括甲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年齡、個人電話號碼(固定電話、移動電話)、聯系地址(常住地地址、工作單位地址)。

2.個人身份信息:包括甲方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發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照片或影印件、證件地址、居民涉稅標識;甲方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或外國籍人士的,則還包括簽注/簽證、入境信息、非居民涉稅信息。

3.個人財產信息:包括個人金融賬戶信息(銀行卡號、交易賬號、甲方在乙方的客戶號、甲方在乙方的理財資金賬號、賬戶開立時間、開戶機構、賬戶余額)、個人交易信息(理財交易訂單、理財交易金額、理財交易狀態、理財歷史交易記錄、理財交易日志)。

(二)敏感個人信息授權

敏感個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乙方深知敏感個人信息對甲方的重要性,深知敏感個人信息泄露可能會導致甲方的人身、財產等受到危害。乙方會采用更為嚴格的管理機制保護敏感個人信息的數據安全,遵循合法、正當、必要、誠信原則開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依法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與甲方的相關約定開展信息處理行為,對甲方的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護甲方的敏感個人信息。乙方特向甲方告知并提請授權。該項授權是乙方履行本協議的必要條件,如果甲方不予授權同意,將無法辦理個人自營理財業務。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為履行法定義務和本協議所必需,基于甲方身份驗證、風險測評、理財認/申購、理財贖回、理財撤單、理財資金賬號變更、處理異議及咨詢、出于履行監管要求和加強風險管理目的進行綜合統計和研究分析、報送監管信息等目的,在業務辦理或履行過程中處理甲方主動提供或因使用產品及相關服務而產生與處理的如下必要的敏感個人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包括甲方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發證機關、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照片或影印件、證件地址、居民涉稅標識;甲方為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或外國籍人士的,則還包括簽注/簽證、入境信息、非居民涉稅信息。

2.個人財產信息:包括個人金融賬戶信息(銀行卡號、交易賬號、甲方在乙方的客戶號、甲方在乙方的理財資金賬號、賬戶開立時間、開戶機構、賬戶余額)、個人交易信息(理財交易訂單、理財交易金額、理財交易狀態、理財歷史交易記錄、理財交易日志)。

(三)向第三方合作機構提供個人信息及敏感個人信息授權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基于履行本產品協議所必需:

1.出于提供產品咨詢、查詢、投訴處理等客戶服務的目的,以及核實甲方身份之目的,將甲方的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銀行賬戶信息、甲方在乙方的客戶號、甲方在乙方的理財資金賬號、甲方在乙方辦理的理財產品情況、理財歷史交易記錄等必要個人信息通過加密技術傳輸或者加密移動介質方式委托客戶服務供應商處理。

2.出于理財產品運營維護、按監管要求報送信息、客戶售后服務等的目的,將甲方的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銀行賬戶信息、甲方在乙方的客戶號、甲方在乙方的理財資金賬號、甲方在乙方辦理的理財產品情況、理財歷史交易記錄等必要個人信息通過加密技術傳輸或者加密移動介質方式委托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處理。

乙方承諾與上述第三方合作機構簽訂的合作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使用甲方相關信息的目的、期限、處理方式、個人信息的種類和個人信息保密責任義務,以及防范個人信息泄露風險的有效措施,向第三方合作機構明確其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的職責并要求其承擔相應保密義務,并要求第三方合作機構應當按照約定處理個人信息,不得超出約定的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等處理個人信息或轉委托他人處理個人信息。

(四)除本條第(三)款和下述情形外,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其他第三方機構,在提供時應向其他第三方合作機構明確其保護甲方相關信息的職責并通過簽署協議等方式要求其他第三方合作機構承擔相應保密義務:

1.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或授權的;

2.乙方因稅務、審計、訴訟/仲裁/調解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披露的,或有權機關要求的。

上述條款涉及向第三方機構提供的,將可能會使相關第三方機構據此知悉甲方相關信息,并依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采取可能涉及甲方的行為。

(五)上述本條第(三)、(四)款所述第三方合作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種類,可通過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查詢。

(六)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查閱或復制其個人信息;發現信息不準確、不完整的,有權提出異議并請求乙方及時采取更正、補充等必要措施。甲方發現乙方處理其個人信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的,有權請求乙方及時刪除相關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進行解釋說明。甲方可依法撤回有關本人的個人信息授權,但因履行本協議所必需或履行法定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在撤回授權后,乙方將停止處理甲方相應的個人信息,并刪除或匿名化相關的個人信息,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個人信息存儲時間另有規定的除外。甲方撤回授權的決定,不影響撤回前基于個人同意已進行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效力。一旦改變個人信息的處理目的、方式,乙方將再次征求甲方的授權同意。甲方行使上述權利的渠道為撥打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或到營業網點進行咨詢,乙方將在三十天內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響應甲方基于上述權利提出的請求。

(七)乙方將在滿足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應對可能爭議解決所必需的最短時間內保存甲方個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乙方將對甲方的個人信息進行刪除或者匿名化處理,刪除個人信息從技術上難以實現的,乙方應當停止除存儲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之外的處理。乙方將適用符合業界標準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甲方信息,防止遭到未經授權的訪問、公開披露、使用、修改、損壞或丟失。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將存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八)無論甲方是否同意以下授權,乙方將繼續提供優質服務,并不會影響向甲方發送風險提示、服務狀態通知、業務辦理進度及理財產品認/申購、起息、贖回、到期、變更等相關業務的提醒信息。甲方同意以下授權后,如需更改授權,可撥打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或通過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調整或退訂。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可將上述收集的甲方個人信息用于營銷;乙方可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向甲方發送營銷信息。如甲方未勾選,則視為本人不愿意接收此類信息;甲方勾選后,本人可以通過短信回復或撥打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等其他方式退訂以上通知信息及宣傳。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可將上述收集的甲方個人信息用于用戶體驗改進;乙方可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向甲方發送用戶體驗改進的信息。如甲方未勾選,則視為本人不愿意接收此類信息;甲方勾選后,本人可以通過短信回復或撥打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等其他方式退訂以上通知信息及宣傳。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可將上述收集的甲方個人信息用于市場調查;乙方可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等方式向甲方發送市場調查的信息。如甲方未勾選,則視為本人不愿意接收此類信息;甲方勾選后,本人可以通過短信回復或撥打乙方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95566)等其他方式退訂以上通知信息及宣傳。

對于甲方同意乙方處理的個人信息,乙方將按照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與甲方的約定開展信息處理行為,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

如甲方對本協議個人信息授權相關條款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撥打乙方95566客服熱線、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咨詢或反映。受理甲方的問題后,乙方會及時、妥善處理。乙方將在15天內給予答復。如果甲方認為乙方的個人信息處理行為損害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通過向行業協會、監管單位、法院等機構進行投訴、訴訟等方式保護甲方的正當權益。

乙方全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郵編:100818。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及產品銷售文件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履行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法律)。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在柜面渠道、智能柜臺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署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有權向購買本產品的資金賬戶開戶分支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協議及銷售文件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因處理爭議產生的費用,除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將由敗訴方承擔。

如甲方對業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撥打乙方95566客服熱線、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咨詢或反映;如果甲方認為乙方行為損害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也可通過95566客服熱線、營業網點進行投訴,受理甲方的問題后,乙方會及時、妥善處理,并在15天內給予甲方答復;如甲方對答復意見不滿意,也可向調解組織、法院等機構申請調解、訴訟,以保護甲方的正當權益。

七、協議生效、終止及其他條款

(一)協議生效

1、若本協議通過柜面渠道簽署,則本協議自甲方在簽約回單上簽字確認,乙方蓋章后生效。甲方在簽約/購買回單上簽字確認,即表示甲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對于為開展本業務所必須的個人信息單獨授權條款(“五、個人信息授權”第(二)、(三)款)充分理解和同意單獨授權。

2、若本協議通過各類電子渠道簽署,則本協議自甲方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智能柜臺等確認(包括但不限于點擊協議頁面下方同意協議內容的按鈕等方式)本協議之日起生效。經甲方對本協議勾選確認的,即表示甲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對于為開展本業務所必須的個人信息單獨授權條款(“五、個人信息授權”第(二)、(三)款)充分理解和同意單獨授權。甲方在乙方網點進行過個人客戶風險測評是首次購買自營理財產品的必要條件。本協議通過互聯網形式簽約,法律效力等同于線下書面協議,互聯網簽約、履行協議所形成的電子數據材料等同于線下形成的書面材料原件。

(二)協議終止

1、本協議長期有效,任何一方有違反產品銷售文件約定行為時,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配合盡職調查,提供和更新甲方信息。甲方確保資金來源合法,協議涉及的交易背景真實、合法,資金不用于洗錢、恐怖融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融資、制裁違規、逃稅、欺詐等非法目的。甲方拒絕配合乙方提供盡職調查相關信息或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乙方發現有關甲方交易存在違法違規,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懷疑甲方涉嫌洗錢或其上游犯罪、恐怖活動、恐怖融資、違反制裁規定等行為,或甲方受到聯合國、中國或其他需適用的制裁,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

3、乙方可能基于監管要求對本協議進行終止,相關情況發生時,乙方將提前在乙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告,協議終止前已經成交的產品交易不受影響。乙方承諾會妥善安排在業務終止之前已成交產品的后續服務,具體以乙方公告為準。

4、按照法律規定或產品銷售文件約定導致協議終止的其他情形。

(三)因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通訊故障等不可控制或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因素,導致乙方無法或延后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義務,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以適當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相關損失。

(四)乙方可能基于監管要求、系統升級或根據業務發展對本協議進行修訂更新,乙方將提前在乙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告。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更新后的協議,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在乙方更新協議之后仍然繼續進行理財產品認/申購的,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更新后的協議。除非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修訂后的條款對修改生效前已經成交的產品交易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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