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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對公客戶投資者權益須知(2024年版)

2024-12-13


尊敬的對公客戶投資者:

基金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公募基金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于公募基金產品實際收益,

投資須謹慎。

為保護貴機構的合法權益,在投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行”)代理銷售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前,請認真閱讀公募基金產品銷售文件。本權益須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協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申請單》和回單及對應公募基金產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份額發售公告》(如適用)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公募基金產品銷售文件。提交公募基金產品購買申請即視為貴機構同意我行作為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產品的代理銷售方,且認可基金管理人代表貴機構將募集資金進行投資和執行相關操作,并有權代表貴機構行使基礎資產交易項下與其他交易各方進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權利。代銷公募基金產品由基金公司發行與管理,我行作為代銷機構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貴機構應選擇投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公募基金產品,充分了解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在貴機構閱讀時,請特別注意字體加黑條款,如貴機構對相關條款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我行相關銷售人員進行咨詢,我行將應貴機構的要求對相關條款進行充分的提示和說明。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公募基金產品。在投資購買公募基金產品后建議關注公募基金產品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頻率,以及相關投訴處理方式。我行將本著“恪守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竭誠為貴機構服務,如貴機構對公募基金產品相關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向我行反饋。

一、公募基金產品辦理流程

(一)簽約流程

對公客戶投資者在我行首次購買公募基金產品前,應完成簽約流程,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在我行官方網站(www.boc.cn)公示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協議》最新版本,填寫《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申請單》,加蓋本機構公章并由有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表示接受協議內容,同意與我行簽約。由柜臺經辦人員在我行操作系統中辦理簽約操作,在系統中打印回單并由客戶簽字確認。

(二)認購、申購流程

對公客戶投資者簽約后,可在中國銀行各營業網點、電子渠道辦理公募基金產品認購、申購業務。具體如下:

1.營業網點

(1)銷售人員接待客戶,向客戶介紹產品并揭示風險,客戶閱讀相關銷售文件,填寫并簽署《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申請單》,并加蓋本機構預留印鑒確認。

(2)由柜臺經辦人員在我行操作系統中辦理產品交易操作,在系統中打印回單并由客戶簽字確認。

(3)完成公募基金產品認購、申購。

2.網銀渠道

(1)對公客戶投資者經辦人員登陸網銀渠道,點擊進入“投資理財”界面查詢選擇要投資的公募基金產品,點擊“購買”輸入相應信息,點擊“提交”成功后,待授權人員授權。

(2)授權人員登陸網銀渠道,點擊進入“工作臺”界面選擇“授權”,點擊“授權通過”完成購買操作。

3.手機銀行渠道

(1)對公客戶投資者經辦人員登陸手機銀行渠道,點擊進入“投資理財”界面查詢選擇要投資的公募基金產品,點擊“購買”輸入相應信息,點擊“提交”成功后,待授權人員授權。

(2)授權人員登陸手機銀行渠道,點擊進入“工作臺”界面選擇“待授權”,點擊“授權通過”完成購買操作。

(三)贖回流程

對于處在贖回開放期的產品,對公客戶投資者可在中國銀行各營業網點、網銀渠道辦理公募基金產品贖回業務。具體如下:

1.營業網點

(1)銷售人員接待客戶,客戶閱讀相關公募基金產品銷售文件并提交《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銷售對公客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產品申請單》。

(2)由柜臺經辦人員辦理產品交易操作,并由客戶簽字確認回單內容。

(3)完成公募基金產品贖回。

2. 網銀渠道

(1)對公客戶投資者經辦人員登陸網銀渠道,點擊進入“持倉”界面查詢選擇要贖回的公募基金產品,點擊“贖回”輸入相應信息,點擊“提交”成功后,待授權人員授權。

(2)授權人員登陸網銀渠道,點擊進入“工作臺”界面選擇“授權”,點擊“授權通過”完成贖回操作。

3.手機銀行渠道

(1)對公客戶投資者經辦人員登陸手機銀行渠道,點擊進入“持倉”界面查詢選擇要贖回的公募基金產品,點擊“贖回”輸入相應信息,點擊“提交”成功后,待授權人員授權。

(2)授權人員登陸手機銀行渠道,點擊進入“工作臺”界面選擇“待授權”,點擊“授權通過”完成贖回操作。

二、信息披露

代銷公募基金產品將根據公募基金產品《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份額發售公告》(如適用)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頻率及時披露公募基金產品的相關信息。請投資者關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份額發售公告》(如適用)中注明的產品信息披露相關內容。

三、投訴處理與聯絡方式

如果貴機構對我行代銷業務流程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聯系我行銷售人員或營業網點,也可以致電中國銀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66)。貴機構也可以通過上述途徑進行投訴,我行將及時受理并竭誠為貴機構服務。

關于代銷公募基金產品本身的咨詢和投訴,貴機構也可以根據《招募說明書》或《份額發售公告》(如適用)中基金管理人的聯絡方式與其進行聯系。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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