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
董事會 |
董事會成員 |
董事會專業委員會 |
董事會是本行的決策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依照本行《公司章程》,董事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召集股東大會及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決定本行的戰略方針、經營計劃和重大投資方案(依本行《公司章程》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的除外),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等重大方案,聘任或解聘本行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委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審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架構及重要分支機構設置,審定本行公司治理政策,負責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及重要獎懲事項,聽取本行高級管理層的工作匯報并檢查高級管理層的工作等。
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政策委員會、人事和薪酬委員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負責從不同方面協助董事會履行職責。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
本行高度重視董事多元化構成,持續提升董事會專業性,根據本行戰略規劃、經營活動情況、股權結構等優化董事會構成,更好實現董事會的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
本行制定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列明本行關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所持立場以及在實現過程中持續采取的方針。根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本行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監管要求、董事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區、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和任期等。本行董事會人事和薪酬委員會負責定期重檢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每年年報披露董事會組成情況(包括各位董事的性別、年齡、任期等)。
目前,本行董事會共有董事13名,除董事長外,包括1名執行董事,6名非執行董事、5名獨立董事。本行獨立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占比達三分之一,女性成員占有一定比例,地域跨越中國內地香港澳門、歐美、非洲,專業涵蓋經濟、金融、會計、法律、科技、管理等領域,在各自專業領域都具備較高聲望。本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人事和薪酬委員會以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主席均由獨立董事擔任,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風險政策委員會的副主席也由獨立董事擔任。本行董事會的構成符合港交所上市規則有關董事會成員性別多元化的規定,且符合本行制定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成員專業性
本行董事會成員具備深厚的行業經驗。除執行董事均為銀行業專家外,本行非執行董事曾在財政部、外管局等金融監管政府機構以及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光大銀行、澳門國際銀行等銀行保險機構任職,獨立董事中讓?路易?埃克拉先生曾任非洲進出口銀行行長兼董事長十年,喬瓦尼?特里亞先生為一名經濟學家并曾任意大利經濟財政部部長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理事會成員。
本行董事會成員具備專業的財務會計知識。除上述一般行業經驗外,非執行董事樓小惠女士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獨立董事劉曉蕾女士為金融學系及會計學系教授。
本行董事會成員具備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其中,本行董事會風險政策委員會副主席讓?路易?埃克拉先生在花旗銀行、非洲進出口銀行工作期間曾為該行的信貸管理委員會委員,風險政策委員會委員崔世平先生擔任澳中致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裁并負責管理公司風險控制部門,風險政策委員會委員劉曉蕾教授的研究方向涵蓋風險管理領域。
董事會成員及其本行和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的任職情況如下:
姓名 | 戰略發展 委員會 |
企業文化與 消費者權益保護 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 風險政策 委員會 |
人事和薪酬 委員會 |
關聯交易控制 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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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海蛟 | 主席 | |||||
張輝 | 成員 | |||||
張勇 | 成員 | 成員 | 主席 | |||
張建剛 | 成員 | 成員 | ||||
黃秉華 | 主席 | 成員 | 成員 | |||
劉輝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
師永彥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
樓小惠 | 成員 | 成員 | ||||
廖長江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主席 | ||
崔世平 | 成員 | 成員 | 主席 | 成員 | ||
讓?路易?埃克拉 | 成員 | 成員 | 副主席 | |||
喬瓦尼?特里亞 | 成員 | 副主席 | 成員 | 成員 | ||
劉曉蕾 | 主席 | 成員 | 成員 | 成員 |
本行董事簡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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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海蛟 董事長、黨委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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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長、執行董事,2024年12月起任本行行長,2025年2月起兼任中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24年加入本行。2021年2月至2024年1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此前曾在交通銀行工作多年,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交通銀行首席風險官。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交通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內控案防辦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交通銀行風險管理部(資產保全部)總經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交通銀行貴州省分行行長。此前曾先后擔任交通銀行資產保全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風險管理部(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長,貴州省分行副行長(代為履行行長職責)等職務。1993年畢業于陜西財經學院(現西安交通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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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23年5月曾任國家開發銀行非執行董事。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曾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非執行董事。2002年11月至2017年8月曾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管理信息部副總經理、對外信息處處長。1990年7月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獲理學學士學位。2000年1月獲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具有高級經濟師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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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7月起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秘書長,金融評估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在財政部人事教育司工作,歷任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1998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財政部《國有資產管理》編輯部干部。1995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干部。1995年7月畢業于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獲法學學士。2002年12月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生部獲管理學碩士。具有高級經濟師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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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3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18年8月至2022年3月任財政部資產管理司副司長。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歷任財政部預算評審中心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主任。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任財政部資產管理司綜合處處長。2000年7月至2014年8月在財政部企業司工作,歷任主任科員、副處長、企業三處處長、國有資本預算管理處處長、企業運行處處長、綜合處處長。1996年2月至2000年7月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產權登記與資產統計司和財政部財產評估司工作。畢業于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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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8月起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1995年以來,曾先后任職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平安保險北京分公司(壽險)、世界銀行駐華代表處金融及私營企業發展部。2007年入職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歷任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高級副經理、高級經理、處長,曾兼任中信建投證券公司監事,及曾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非執行董事。劍橋大學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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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9月起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11年入職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光大集團非執行董事,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兼任光大銀行非執行董事。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掛職甘肅省蘭州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非執行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3月,任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部研究支持處主任。2006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綜合處副處長、調研員。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反洗錢處干部、副處長。北京大學經濟學學士、碩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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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4月起擔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24年4月,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非執行董事。現在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任職。自2001年至2017年,歷任財政部辦公廳副處長、處長、新聞辦公室主任(正處長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評審中心副主任(副司長級)。畢業于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現為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專業,經濟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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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起擔任本行獨立董事。1984年獲英格蘭及威爾士大律師資格,1985年取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并為香港執業大律師,1992年獲新加坡訟務及事務律師資格。2012年至今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2013年4月擔任香港賽馬會董事,并于2023年5月至今擔任香港賽馬會副主席, 2014年11月至今擔任恒隆集團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2016年11月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2019年1月至今擔任廉政公署貪污問題咨詢委員會主席,2023年3月獲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2004年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并于2014年獲授勛銀紫荊星章及2019年獲授勛金紫荊星章。獲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一屆、第十二屆及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曾任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復核審裁處主席及香港學術及資歷評審局主席。畢業于倫敦大學學院,分別于1982年和1985年獲經濟學榮譽理學士學位及法律碩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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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起任本行獨立董事。現任澳門新域城市規劃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珠海市大昌管樁有限公司董事長、同時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以及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澳門建筑置業商會副會長。1994年任濠江青年商會會長。1999年任國際青年商會中國澳門總會會長。2002年至2015年任澳門特區政府房屋估價常設委員會主席。2010年至2016年期間任澳門特區政府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副主席。目前擔任澳門國際銀行獨立董事。崔世平先生為澳門特區政府注冊城市規劃師、土木工程師,美國加州注冊土木工程師及結構工程師(高工級),1981年獲華盛頓大學土木工程學士學位,1983年獲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土木工程碩士學位,2002年獲清華大學建筑學院城市規劃博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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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起任本行獨立董事。現任非洲大陸自由貿易區(AfCFTA)調整基金有限公司、非洲出口發展基金(FEDA)等多個機構的董事會成員,同時擔任Ayipling Morrison Capital的創始人。自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擔任位于埃及開羅的非洲進出口銀行的行長兼董事長。此前,先后擔任該行執行副行長以及第一執行副行長。在其領導下,該行先后獲得惠譽國際、穆迪、標準普爾三大國際評級機構的投資級別信用評級,并多次榮獲多家知名機構頒發的各類獎項以及卓越獎。在1996年加入非洲進出口銀行之前,曾于多家機構擔任高級職位,包括:花旗銀行阿比讓分行副總裁,負責管理國際金融機構事務;科特迪瓦郵政儲蓄銀行董事總經理;西非經濟貨幣聯盟(UEMOA)國別經理以及位于澤西島的金融咨詢公司DKS投資公司合伙人。他連續四年當選全球進出口銀行與開發性金融機構網絡系統(G-NEXID)的榮譽主席。2011年,獲《新非洲人》雜志評選為非洲最具影響力的一百人之一。2013年,榮獲《非洲銀行家》雜志頒發的“終身成就獎”。2016年,被授予科特迪瓦國家榮譽勛章。擁有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以及科特迪瓦阿比讓大學的經濟學碩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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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7月起任本行獨立董事。作為一名經濟學家,其在宏觀經濟學、價格政策、經濟發展政策、商業周期與增長、公共投資評估與項目評估、機構在增長過程中發揮的作用、犯罪經濟學與腐敗經濟學、服務業與公共部門經濟學等領域擁有40余年的學術與專業經驗。1971年于羅馬第一大學獲得法學學位,畢業后先后擔任羅馬第二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副教授、教授,并于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間擔任該學院院長,此后卸任院長職務,并于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期間,被任命為意大利孔特政府經濟財政部部長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理事會成員。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擔任意大利德拉吉政府經濟發展部顧問。同時,還擔任羅馬第二大學榮譽教授并自2022年1月起擔任埃內亞生物醫學技術基金會董事長。其過往的專業與學術任職還包括:1987年至1990年期間任意大利財政部專家和意大利預算部“公共投資評價小組”成員,1986年于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院擔任訪問學者,1998年至2000年期間任世界銀行顧問,1999年至2002年期間任意大利外交部(發展合作總署)顧問,2002年至2006年及2009年至2012年期間任國際勞工組織理事會意大利政府代表,2009年至2011年期間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信息、計算機和通訊政策委員會(ICCP)副主席及創新戰略專家組成員。2000年至2009年期間任羅馬第二大學經濟與國際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至2016年期間任意大利國家行政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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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3月起任本行獨立董事。現任北京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副主任、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系主任、金融學系及會計學系教授,同時兼任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擔任北京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部副主任,2018年至今擔任北京大學博雅特聘教授,2015年11月至今擔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系主任,2014年12月至今擔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系及會計學系教授。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擔任香港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副教授(終身職)。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擔任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擔任富達基金管理(中國)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擔任財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擔任天津友發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并任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1995年獲南開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1998年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羅切斯特大學博士學位。劉曉蕾女士的研究方向涵蓋了公司金融、會計學、風險管理、金融市場等領域,入選2022年愛思唯爾中國高被引學者榜單,研究成果曾榮獲多項國內外獎項。 |
本行董事會下設立專業委員會,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協助董事會履行職責。本行董事會設立戰略發展委員會、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政策委員會、人事和薪酬委員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專業委員會成員由董事組成,各委員會成員不少于三人。
1、戰略發展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2、企業文化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3、審計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4、風險政策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5、人事和薪酬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6、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
該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