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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者權益須知

2021-05-31


尊敬的投資者:

結構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資風險,您應當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在投資本行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以下簡稱"結構性存款")前,請先進行個人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并認真閱讀結構性存款銷售文件,包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書》、對應產品的《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本《投資者權益須知》和交易單據,簽署后即視為您同意中國銀行作為本結構性存款的管理人和銷售方,同意中國銀行根據《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書》、《產品說明書》的約定代表您對募集資金進行投資和執行相關操作,并有權代表您行使基礎資產交易項下與其他交易各方進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權利。您應選擇投資與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充分了解投資風險,謹慎投資。在投資購買本結構性存款后建議關注我行結構性存款產品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頻率,以及我行相關投訴處理方式。

在您閱讀時,請特別注意字體加黑條款,如您對相關條款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我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咨詢,我們將應您的要求對相關條款進行充分的提示和說明。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我行將本著"恪守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竭誠為您服務,如您對結構性存款產品相關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向我行反饋。

一、結構性存款產品辦理流程:

您可在中國銀行各營業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憑本人結算賬戶的借記卡(或存折)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具體如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者權益須知-辦理流程

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

為充分保障您的權益,根據監管要求,個人投資者在我行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前(根據監管要求,結構性存款銷售按照理財產品管理),需在本行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旨在幫助您了解自己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有助于您明確投資需求、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中國銀行將會根據評估結果向您建議適宜投資的結構性存款產品類型,此建議僅供參考,您仍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根據監管要求,當您的客戶風險評級不低于結構性存款產品風險評級時才可以購買該結構性存款產品。為及時更新您的財務狀況和投資偏好,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的有效期為12個月,超過12個月未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或在有效期內您的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等可能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您需要重新進行評估,請您主動在我行網點或者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具體流程如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客戶結構性存款產品投資者權益須知-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

三、客戶風險評級具體含義及適合的產品:

我行根據投資者的不同情況將其風險承受能力分為五級,包括:謹慎型、穩健型、平衡型、進取型和激進型。同時我行根據銀行理財產品的本金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波動性,將理財產品按照風險程度從低到高分為五級,包括:1.低風險產品、2.中低風險產品、3.中等風險產品、4.中高風險產品、5.高風險產品。

我行根據風險匹配原則,在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之間建立對應關系。請您根據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選擇與您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結構性存款產品。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應以您在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前的最后一次有效評估結果為準,請您參考該次評估結果來選擇與您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如果您在結構性存款產品持有期間發生風險承受能力變化,導致您購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與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對于根據產品說明書約定有權提前贖回的結構性存款產品,建議您盡快贖回;但是,對于根據產品說明書無法提前贖回的結構性存款產品,您將不能以風險承受能力不再匹配為由提出贖回等相關請求,因此,請您在投資前謹慎決策。該評級僅供您參考,不代表對收益作出任何保證或承諾。具體如下:

客戶風險評級 風險特征描述 適合的理財產品類型
C1-謹慎型投資者 低風險承受能力。您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很低。在任何投資中,保證本金不受損失或損失極低是您的首要目標,對投資收益要求不高。 1.低風險產品
C2-穩健型投資者 中低風險承受能力。您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中等偏低。在任何投資中,您能夠承受較低程度的本金損失風險,希望獲得穩定增值的投資收益。 1.低風險產品
2.中低風險產品
C3-平衡型投資者 中等風險承受能力。您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中等。在任何投資中,為獲得一定的收益,您愿意承受市場平均風險和一定程度的本金損失。 1.低風險產品
2.中低風險產品
3.中等風險產品
C4-進取型投資者 中高風險承受能力。您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中等偏高。在任何投資中,您都希望獲得相對較高的投資收益,并愿意為此承受超出市場平均水平的風險,可以接受相當程度的收益波動與本金損失。 1.低風險產品
2.中低風險產品
3.中等風險產品
4.中高風險產品
C5-激進型投資者 高風險承受能力。您的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很高。在任何投資中,為了獲取超額收益,您愿意承擔較大的風險,可以接受較大程度的收益波動和本金損失,乃至超出本金的損失。 1.低風險產品
2.中低風險產品
3.中等風險產品
4.中高風險產品
5.高風險產品

四、信息披露:

中國銀行將根據結構性存款產品說明書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渠道和頻率及時披露產品相關信息。在結構性存款產品發行期間,產品有關信息在《產品說明書》中進行充分披露。在結構性存款產品成立后我行將通過下列方式披露信息:

(1)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oc.cn)公告信息,包括銷售文件、發行及到期公告、重大事項報告等;

(2)在中國銀行網點設置的中國銀行投資理財產品查詢平臺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產品的基本信息;

(3)中國銀行每月為投資者提供個人結構性存款產品賬單,您可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oc.cn)查詢。

(4)中國銀行營業網點將根據您的要求查詢提供結構性存款產品相關披露信息;

(5)中國銀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66);

(6)根據產品銷售文件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方式。

中國銀行將按以下頻率進行產品信息披露:結構性存款成立之后5個工作日內披露發行報告,在結構性存款存續期內每月向投資者提供產品賬單,在結構性存款終止后5個工作日內披露到期報告,在發生可能對投資者或者結構性存款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后2個工作日內發布重大事項報告。

特別提示:您可以根據結構性存款產品說明書載明的"信息披露"約定,及時登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boc.cn)網站瀏覽閱讀產品披露信息或使用其他約定方式獲取產品披露信息。如因您未及時查詢詢問或非我行原因導致的通訊故障、系統故障等因素導致產生的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信息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機會等)由您自行承擔。

五、投資冷靜期:

個人投資者有權在結構性存款產品銷售文件簽字確認后享有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在冷靜期內,如您改變投資決定,中國銀行有義務解除已簽訂的產品銷售文件,并及時退還全部投資款項。

六、投訴處理與聯絡方式:

如果您對所投資購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有任何建議或意見,請聯系我行客戶經理或營業網點,也可以致電中國銀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566)。您也可以通過上述途徑進行投訴,我行將及時受理并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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