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
融信達是指中國銀行對出口商已向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簡稱中信保公司)或經中國銀行認可的其他信用保險機構投保信用保險的業務,憑相關單據、投保信用保險的有關憑證、賠款轉讓協議等為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業務,是中國銀行研發的“達”系列貿易融資特色產品之一。
產品分類
根據中信保公司的經營范圍分:短期“融信達”和中長期“融信達”
按是否保留追索權分:有追索權“融信達”和無追索權“融信達”(可提前辦理出口退稅及核銷手續)
產品特點
1.加快資金周轉、改善現金流量;
2.規避各類風險;
3.降低門檻,減少額度占用,擴大融資規模。
利率
融資利率按照我行貿易融資業務的利率授權執行,費率按價格服務表執行。
適用客戶
用于滿足出口商在已投保信用保險的出口貿易項下的融資需求
申請條件
一、辦理有追索權融信達業務的客戶應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在我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的時間在1年以上;
2.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3.與我行往來關系正常,無不良授信記錄。
二、辦理無追索權融信達業務的客戶應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是我行重點支持的國際結算客戶;
2.在我行辦理國際結算業務的時間原則上在3年以上;
3.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4.在我行信用評級連續兩年在BBB級(含)以上;
5.企業進出口規模在當地排名靠前;
6.歷史履約記錄良好,與我行往來關系正常,無不良授信記錄。
辦理流程
1.出口商就擬申請融資的出口業務向中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中信保公司向出口商出具保險單;
2.出口商按照保單條款或與中信保公司雙方繳納保費協議的相關規定,在規定時限內及時申報并繳納保費;
3.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融資申請書、出口業務相關單據及構成完整出口信用保險單的相關單據;
4.短期融信達業務項下,出口商與我行和中信保公司三方簽訂《賠款轉讓協議》;中長期融信達業務項下,出口商與我行簽訂《賠款轉讓協議》,同時向中信保公司出具《賠款轉讓協議》,中信保公司就賠款轉讓事宜向出口商及我行進行書面確認;
5.我行經審核同意辦理后,占用中信保公司和出口商的授信額度,確定融資比例后將融資款項劃入出口商賬戶,并將出口單據寄往國外銀行或付款人進行索匯;對于評級連續兩年在BBB以上的客戶,應考慮不占用對出口商的授信;
6.國外銀行或付款人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將收匯款首先償還我行融資本息及相關費用,余款(如有)支付給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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