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95566信用卡熱線:40066 95566

當前位置:首頁 > 政策參考
網銀登錄

結售匯資金屬性的定義

貨物貿易

包括一般貨物、用于加工的貨物、用于修理的貨物、運輸工具在機場、港口購買的貨物和非貨幣黃金交易項目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服務貿易

包括運輸、旅游、通訊服務、建筑、安裝及勞務承包服務、保險、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政府服務以及其他服務交易項目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1、運輸:包括海運、空運、陸運和其他形式的運輸及其輔助服務交易項目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2、旅游:指跨境從事商務、探親、留學、就醫、觀光、朝覲等活動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其中:
(1) 自費出境學習:留學生支付學費或培訓費,留學及教育相關旅行期間購買的餐飲、住宿、當地運輸和醫療衛生服務的外匯收支。
(2) 因私旅游:個人因非商務目的出國時購買的貨物和服務發生的外匯收支,如度假、參加娛樂和文化活動、探親、朝圣以及與教育和健康等相關的活動。

(3) 公務及商務出國:為公務及商務目的旅行的個人在旅游地貨物和服務消費發生的外匯收支。

(4) 境外個人原幣兌回:在我國境內旅游的境外個人將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

(5) 旅游項下其他:指以上未提及的各類旅游項下的外匯收支。居民個人境外就醫目的的售匯屬于此項。

3、金融和保險服務:金融服務指金融中介服務、輔助服務,包括金融服務中介費、手續費、擔保費、承諾費、咨詢費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保險服務包括人壽險、財產險、信用險、責任險等直接保險和再保險的保費收支以及保險經紀、代理、公估機構提供的服務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居民個人不得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

4、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包括專利、專有技術、版權、商標、制作方法、經營權和經銷權等許可使用費、原版手稿和照片的使用費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5、咨詢服務:包括與法律、會計(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管理、技術等相關的服務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6、其他服務:指以上未提及的各類服務貿易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收益和經常轉移

包括職工報酬和贍家款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1、職工報酬和贍家款:職工報酬指在境外工作的我國居民個人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在我國境內工作的非居民個人的外匯支出售匯。贍家款指我國居民個人接受境外親屬提供的用以贍養親屬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向境外親屬提供的用以贍養親屬的外匯支出售匯。

2、投資收益:指直接投資、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投資項下的利潤、利息和股息等收益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3、其他經常轉移:指在無同等經濟價值回報的情況下,我國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之間提供或者接受的金融資源,包括稅款、捐贈、遺產、賠償等所有非資本轉移的轉移項目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資本賬戶

包括資本轉移和非生產、非金融資產的收買和放棄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直接投資

指境外投資者對境內機構或者境內投資者對境外企業進行的旨在獲得對企業的有效經營管理權及長期收益的投資項下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1、投資資本金:指在直接投資企業的所有股份(包括股票和非股票股份)、其他認繳資本和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的外匯收支。

2、直接投資撤資:直接投資企業因終止清算而撤回的投資資本金(含前期費用)的外匯收支。

3、房地產:指非居民在我國境內交易住宅用房和辦公用房等商品房的外匯收支。

4、其他直接投資:指以上未提及的各類直接投資項下的外匯收支。

證券投資

指在金融市場的股本證券和債務證券交易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

1、對境外證券投資撤回:指境內機構和個人跨境證券投資(含B股)終止而撤回的投資資金外匯收入。

2、證券籌資:指境內投資者通過發行債務證券籌集的外匯收入以及通過發行股本證券籌集不足股權10%的外匯收入。

3、對境外證券投資:指境內機構和個人購買股本證券和債務證券(含B股)不足證券發行人股權10%的外匯支出。居民個人售匯購買銀行QDII類、B股類的外匯理財產品屬于此項。

4、證券投資撤回:境外投資者投資我國金融市場的股本證券和債務證券終止而撤回的投資本金外匯支出。

其他投資

除直接投資、證券投資以外的其他投資項下的外匯收支。

國內外匯貸款

指借款人將獲得的國內外匯貸款結匯或者為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金的購匯。

經批準的資本其他

指以上未提及的其他資本與金融交易項下的外匯收入結匯和外匯支出售匯。居民個人售匯形成外匯儲蓄存款、或購買銀行非QDII、B股類的外匯理財產品屬于此項。

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