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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担保


 

产品说明

当进口货物早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银行向进口商出具的、有银行加签的、用于进口商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担保。这种贸易融资特别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

产品特点

1.把握市场先机——在货物早于提单到达的情况下,只有银行出具的加签提货担保才能使您提前办理提货,把握市场先机;

2.减少资金占压——您在未支付进口货款的情况下就可利用银行担保先行提货、报关、销售和取得销售收入,在整个贸易过程中都不必占用自有资金,有利于缓解您的资金周转困难;

3.改善现金流量——在提货担保业务中,进口贸易的现金流向是“先流入、再流出”,并且能够增加您的净现金流入量,提高其偿债能力。

相关费用

提货担保发票金额的0.05%,最低500元,按季收取。

适用客户

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有进出口经营权;

5.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存入全额保证金。 

业务流程

温馨提示

1.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a.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b.运输方式为海运;c.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2.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3.您需在出具提货担保的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4.您需向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5.正本提单到达后,您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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