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網信辦、國家外匯局制定的《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公告〔2026〕第9號)第九條規定,我行自2026年9月30日起,通過官網渠道對我行(總行和境內分支機構)通過互聯網進行營銷的金融產品基本信息及委託的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信息、營銷使用的通信碼號資源進行公示。
第一章 互聯網營銷金融產品信息
二、金融機構業務
三、交易銀行業務
四、普惠金融業務
五、個人金融業務
七、金融市場業務
八、信用卡業務
九、養老金融業務
第二章 委託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信息
一、交易銀行業務
二、普惠金融業務
三、個人金融業務
五、信用卡業務
六、養老金融業務
第三章 通信碼號資源信息
一、短信碼號
二、電話外呼碼號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