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融信达是指中国银行对出口商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公司)或经中国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业务,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是中国银行研发的“达”系列贸易融资特色产品之一。
产品分类
根据中信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分:短期“融信达”和中长期“融信达”
按是否保留追索权分:有追索权“融信达”和无追索权“融信达”(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
2.规避各类风险;
3.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
利率
融资利率按照我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费率按价格服务表执行。
适用客户
用于满足出口商在已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项下的融资需求
申请条件
一、办理有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
2.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无不良授信记录。
二、办理无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我行重点支持的国际结算客户;
2.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
3.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在我行信用评级连续两年在BBB级(含)以上;
5.企业进出口规模在当地排名靠前;
6.历史履约记录良好,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无不良授信记录。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就拟申请融资的出口业务向中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公司向出口商出具保险单;
2.出口商按照保单条款或与中信保公司双方缴纳保费协议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并缴纳保费;
3.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融资申请书、出口业务相关单据及构成完整出口信用保险单的相关单据;
4.短期融信达业务项下,出口商与我行和中信保公司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中长期融信达业务项下,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同时向中信保公司出具《赔款转让协议》,中信保公司就赔款转让事宜向出口商及我行进行书面确认;
5.我行经审核同意办理后,占用中信保公司和出口商的授信额度,确定融资比例后将融资款项划入出口商账户,并将出口单据寄往国外银行或付款人进行索汇;对于评级连续两年在BBB以上的客户,应考虑不占用对出口商的授信;
6.国外银行或付款人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将收汇款首先偿还我行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余款(如有)支付给出口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