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跨境见证开户服务
服务说明
为方便客户的需要,中银香港推出了"中银香港跨境见证开户服务",帮助客户无需亲自来香港而完成在香港的银行开户手续。账户/服务类型包括各类储蓄存款账户及电子银行服务等,成功开户后,客户便可向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汇入款项。
适用对象
- 只接受中国银行/南商中国的中银理财/南商理财客户申请
- 年满18岁或以上的个人客户(不包括联名)
- 经常到香港消费的客户
- 需要往来中港两地的商人/自雇人士
- 子女在港留学的父母
- 打算来港置业的客户
服务管道
客户必须亲临见证网点办理,不接受他人代办
办理流程
- 开户手续简便
- 客户只须年满18岁,并为中国银行「中银理财」或南商(中国)「南商理财」客户,凭以下的有效文件亲临中国银行或南商(中国)的指定分/支行便可办理,惟不接受他人代办。如文件齐备有效,开户手续约于两星期内完成。
- 开户所需文件
- 身份证明文件
- 住址及永久地址证明:于最近三个月内由政府机构或公共事务机构发出具有客户姓名及地址数据的通讯函或账单
- 开户申请书及相关条款
开户途径
办理网点
请按此查看中国银行指定的跨境见证开户服务网点
请按此查看南商(中国)指定的跨境见证开户服务网点。
客户查询
- 内地客户专线,客户服务员直接接听,实时解答客户查询
- (86)400-800-2388(内地拨打)
- (852)39882222(香港拨打)
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服务
服务说明
- 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中国银行(香港)(「中银香港」)的专业理财顾问团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银行及财富管理服务,包括免费计划咨询、度身订造投资方案、资产报告汇报服务及一站式专业按揭顾问等,帮助客户轻松达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要求及妥善管理资产。客户更可专享多项银行及投资服务优惠。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计划」)。合资格人士须投资不少于HK$1,000万的资金于「获许投资资产类别」,藉此取得香港的居留权。
计划适用人士
- 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
- 澳门特区居民
- 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及北韩国籍人士除外)
- 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无国籍人士(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
- 台湾居民
资格准则
申请人必须符合计划准则,包括:
- 1.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 2.在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HK$1,000万的净资产;
- 3.在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表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少于HK$1,000万的资金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 4.在香港或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
- 5.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
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 申请人须要把不少于HK$1,000万投资于以下一种或多种获许投资资产,包括:香港上市股票、港元债券、港元存款证、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后偿债项及合资格基金
中银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服务范围
中银香港特为成功申请《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客户提供全面的银行及财富管理服务:
免费咨询服务
- 为客户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介绍计划的要求及协助客户度身订造符合计划所规定的投资方案,全面照顾客户的需要
- 豁免服务申请手续费、资产管理费及资产报告汇报服务费
资产报告汇报服务
- 为符合计划的要求,中银香港为客户在指定时间内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资产报告,包括开户、周年日及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各项报告,让客户省时方便
全面个人化和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
- 个人理财经理以丰富经验,竭诚为客户度身订造理财策略,助客户更有效地管理财富
- 选用中银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服务期内,可获豁免「中银理财」服务月费
- 多种符合计划规定的投资资产
- 透过中银香港买卖证券,可享特惠经纪佣金优惠
- 透过指定交易管道认购计划内合资格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可享认购费优惠
一站式专业按揭顾问服务
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按揭顾问服务,帮助客户轻松实践置业计划。中银香港备有多元化的按揭计划、特优利率及灵活供款方式,切合客户的财务需要
客户查询
- (86)95566(内地拨打)
- (852)36693008(香港拨打)
「中银尊享资金监管箱--财融通」-内地存款增信服务
服务说明
对于合格申请中银香港分期或透支贷款的人士,以指定的中国内地银行*的个人定期存款作为增信工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存款金额的100%。(具体融资要求及比例以中银香港相关要求为准)
适用对象
年满18岁,并在港有投资需求的个人客户
服务优势
客户于内地赚取定期利息之余,透过中银香港全面的银行及财富管理服务,助客户于香港把握投资良机为财富增值,或满足定居等需求。
*指定的中国内地银行目前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指定网点,以及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商(中国)」)。南商(中国)并非香港《银行业条例》所指的认可机构,亦没有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上述指定的中国内地银行之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亦不获中银香港或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担保。
风险披露/重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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