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新精神新要求,中国银行近日制定颁布了《支持节能减排信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加大节能减排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行“绿色信贷”。5月21日,中国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引》出台实施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能否介绍一下中行这次出台《指引》的背景?
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发展低碳经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当前,节能减排已成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国务院日前召开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和部署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对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以下简称“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提出明确要求。
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坚定决心、承担责任、共同努力、全力推进。作为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行有责任有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政策,充分发挥信贷手段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中的积极作用,加大节能减排信贷投放力度,大力推行“绿色信贷”。
2、问:中行在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方面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中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节能减排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的信贷投放,节能减排信贷业务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全行节能减排授信余额突破1800亿元,年增长率达到两位数,在全行人民币公司授信额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具体讲,中行在节能减排信贷领域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宏观形势和行业经济研究,制订业务发展战略和授信政策指引
在控制“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信贷工作方面,中行制订了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发展战略及授信政策指引,陆续出台了多个产能过剩行业的研究报告及相关的行业授信政策,多次组织举办全辖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形势,提高行业风险意识和风险预警控制能力。
在支持节能减排新兴产业方面,中行积极响应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从去年底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有关授信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大行业研究力度,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授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中行已形成系统完整的节能减排授信政策。针对节能减排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中行采取差异化信贷策略,优先介入产业规模效应显著、市场技术成熟的行业,积极跟进和研究目前产业环境尚未成熟但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的产业,重点加大对行业中具有稳健发展综合实力和长期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以及升级改造、产业链整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的设备、产品、技术研发的信贷支持。
(2)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产业的支持力度
为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中行在行业政策调整中努力寻找业务机会,大力支持重点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中型项目、行业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强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资源优势的企业。特别是按照未来发展方向,加大对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压缩、退出“两高”、缺乏规模和技术优势、信用等级低的项目授信。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节能减排标准,不符合中行行业授信政策的项目或客户,一律不提供信贷支持。
今年,中行与国家环保部签署了关于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并推出一系列绿色信贷产品,加强战略合作,支持环保产业,扶植环保企业。
(3)设置严格的信贷条件和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及时跟踪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动态、行业信息和环境指标水平,设置严格的信贷投放准入条件和项目准入标准,在授信审批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采取差别化的行业授权管理,上收部分“两高”行业的审批权限,严格控制相关行业贷款投放,对于部分“两高”行业实施名单式管理。
加大贷前、贷中及贷后调查。在贷前调查中,增加了项目规模、节能环保能力的新增授信准入要求,加大对企业防污减排能力的评估力度,严格要求新增授信项目必须取得国家环保部门关于项目环保可行性的正式批复。在授信审批机制中,严格执行对“两高”行业的授信审批,将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贷中审查环节,严格落实授信发放审核条件,将环保评估审批文件作为授信的重要条件。按照行业风险警示具体规定和要求,防范行业授信风险。
在贷后管理中,跟踪调查贷款企业经营情况,及时进行贷款后评价,加强对项目现金流量的分析和动态管理,落实贷前预测和审查,加强对“两高”行业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控。
(4)主动实施“退出管理”制度,对违规企业限贷停贷
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了解企业节能减排执行情况,及时收回“两高”企业的存量授信,严格限制新增授信。进一步加强对“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企业贷款客户的排查工作,做好主动退出管理,重点排查信用评级和五级分类结果差、贷款金额大的客户,将达到落后产能标准的贷款客户一律列入主动退出客户名单。制订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退出标准和主动退出计划,并按月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企业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消化不良授信资产,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呆账贷款核销力度。
3、问:这次出台的《指引》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指引》分为7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了支持节能减排总体信贷原则
《指引》提出了支持节能减排总体信贷原则:积极支持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信贷资源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地区和企业倾斜;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中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的新增信贷,加快退出落后产能项目。
(2)明确了信贷重点支持的行业投向、项目投向、产品工艺投向、客户投向
《指引》将与节能减排、“两高”、落后产能相关的信贷分为“重点支持”、“允许”、“禁止”3个类别。信贷资源主要投向重点支持类,不得投向禁止类。
将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作为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重点支持技术水平比较成熟、市场环境相对完善的行业,以及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行业。重点支持中央预算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计划内的“十一五”10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积极支持余热锅炉、新能源汽车等节能减排产品,以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煤电厂脱硫等节能减排工艺。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企业。
(3)明确了禁止信贷支持的各类情况
《指引》明确提出对于下列情况不予新增信贷,存量信贷尽快退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以及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项目和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和企业;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对各类违规在建项目,一律不得发放项目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或提供贸易融资支持。
4、问:从信贷管理的角度分析,《指引》有什么特点?
答:《指引》贯彻落实了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精神,系统总结了中行在节能减排领域的经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行业的授信要求,在加强节能减排信贷管理方面有以下特点:
(1)制定了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
《指引》充分考虑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素,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异化政策,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既提出积极支持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信贷资源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企业或项目倾斜,又强调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中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企业的新增信贷,加快退出落后产能项目信贷。
(2)重点支持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
《指引》明确提出,重点支持中央预算投资、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计划内的“十一五”10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绿色环保的相关项目,支持工业、交通、建筑、电网、家庭节能相关产品或工艺。
(3)明确了节能减排具体行业信贷要求
《指引》提出,在火电行业,重点支持高单机容量、经济效益较好的节能环保项目。在水电行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规划、环保效应好、一定装机规模以上的水电项目。在风电行业,大力发展运营好、效益高的风电项目。在光伏和太阳能发电方面,重点支持“太阳能屋顶计划”、“金太阳计划”范围内的项目或企业,支持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并对多晶硅行业新增信贷提出具体能耗要求。同时,《指引》首次提出加大对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对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其它节能减排领域提出具体信贷支持要求。
《指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两高”行业和落后产能行业的信贷管理,信贷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
5、问:中行对贯彻落实《指引》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总行对全辖分支机构贯彻落实《指引》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在信贷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方面对节能减排信贷业务开展较好的分行给予相应的激励。比如说,要求各分行本着“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定期进行现场调查,跟踪了解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及环保合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信贷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再比如,要求各分行认真执行监管部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加强贷款管理,严格贷款审批和发放,落实“实贷实付”原则,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