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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十三次中日经济讨论会上的发言

李礼辉:面向未来 深化中日金融合作

2010-09-03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很高兴参加由人民日报社和日本经济新闻社共同举办的“第十三次中日经济讨论会”。

回顾中日两国恢复邦交以来的经贸往来,我们看到,日本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在中国对外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们也注意到近20年来中日经贸合作的趋势:规模越来越大,但相对速度越来越慢。1990-2009年,两国贸易总额从169亿美元扩大到2290亿美元,年均增长14.7%,而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从1154亿美元扩大到2.2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6.8%,高于中日双边贸易的增速。2005-2009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从638亿美元增长到918亿美元,而来自日本的外商直接投资却从65亿美元下降到41亿美元。

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金融合作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作为区域性经济大国,中日双方有必要继续深化两国经贸合作,促进亚洲地区经济繁荣和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这要求两国充分利用各自金融资源,深化两国金融合作特别是政府层面和金融机构层面的合作。我们高兴地看到,2010年上半年中日双边贸易同比增幅达到36.9%,我们衷心希望,这一出色的表现能够成为未来两国贸易的基本态势。

一、政府层面的合作:创造更加稳定、开放的金融环境

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于8月28日签署了7项合作文件,包括建立物流、流通领域的对话机制,加强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在金融领域,两国政府深化合作的目标应该是保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开放,提高金融效率,提高区域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是实现两国货币互换经常化、扩大化。2000年5月,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签订了《清迈协议》,开始建立双边货币互换机制。通过货币互换,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不仅可以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更为重要的是,签订货币互换的国家可以将互换的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中,用于两国间贸易融资活动,从而推动双边贸易。目前,中国已先后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总额分别为235亿美元和80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但其中中日双方的货币互换安排只有30亿美元。两国应继续扩大货币互换规模,特别是要探讨将货币互换经常化,利用货币互换的资金激活贸易融资活动,助力双边贸易的发展。

二是为两国企业提供更低成本、更低风险、更高效率的金融工具。中国于2009年7月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受到市场的欢迎,业务陡峭上升。今年上半年境内银行办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670亿元,比2009年下半年增长17倍。到今年8月末,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办理各类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6000笔,金额800多亿元,领先于市场。中日两国是重要的贸易伙伴,但在双边贸易中很少使用人民币,究其原因,既和长期以来大量使用美元的历史习惯有关,也和人民币国际化刚刚起步、尚未被市场广泛接受有关。对于以中国为市场的中日贸易业务,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和清算货币,有助于降低汇率风险,节约成本。应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特别是完善投资保值功能,以提高两国企业在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的意愿。同时,中日双方也应加强沟通协调,设计扩大两国人民币贸易结算范围和规模的具体路径,提高双边贸易本币结算的比例。

三是进一步扩大两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1999年至2009年,外国企业在日发债规模高达1600亿美元。2007年,中国博奇环保科技公司和北京宽视网络技术公司分别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和创业板上市。2010年5月,中国银行为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行了境内首支外资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总体看,市场已经形成,重要的是加速扩大双向开放。应该鼓励中国企业到日本市场筹资融资,鼓励日本企业到香港市场、上海市场筹资融资,拓宽两国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两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

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的价值

中日两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已经形成坚实的基础。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作为第一家外资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中日金融机构合作交流的序幕。30年过去了,现在日本银行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4家当地法人银行、24家分行、39家代表处,在中国香港设有9家分行、15家代表处。中国的银行在日本也设立了10家分支行。作为中资金融机构的先驱者,中国银行于1980年在东京设立代表处,1986年成立东京分行,目前在日本设有5个分支机构,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在日外资银行。中日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十分广泛。如我行在日本有103家代理行,业务合作涉及资金、清算、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银团贷款、资产转让等多个领域,新兴业务的合作延伸到融资互换、投资银行、QFII、现金管理等方面,国际结算业务居亚洲地区首位,中国银行给予51家日本银行255亿美元授信额度。

企业是双边经贸往来的主体,中日金融机构扩大业务合作应该以客户为中心,提高金融产品、渠道和服务的品质和价值。

一是合力提升金融服务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加强电子渠道建设,完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服务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电子渠道体系,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市场需求。

二是合力支持企业发展。目前在华的日资企业已有3000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美元。当前,中国正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拓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在这些领域,日本企业拥有技术上的优势。我们愿意与日本金融机构一起,建立客户联合服务机制,选择联合支持的企业名单,共同策划金融服务方案,共享客户信息,共同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提升技术,拓展业务,开辟市场。

三、中日金融合作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近年来,亚太地区各主要经济体充分汲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加强了金融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外汇储备资源的积累。中日两国拥有的外汇储备居全球之冠,亚洲各国一直保持很高的储蓄率,财富水平不断增长。我们也要看到,亚洲金融市场容量有限,一体化程度不高,在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中的话语权不大,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亚洲金融市场的国际地位。

作为区域内的两个金融大国,中日应加强金融合作,构建区域金融合作机制。一是着手建立区域内的支付清算体系,加速实现本地货币的国际化;二是构建共同的汇率浮动变化机制,逐步消除采用单一货币计价和结算带来的不稳定性;三是建设区域金融市场,加速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实现区域内资金通过金融市场进行优化配置;四是加强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合作,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以中日为代表的亚洲各国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改革,在G20这样新的全球治理平台中精诚合作,确保全球治理结构的公平、有效,建立更加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只要我们坚持平等参与、循序渐进、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原则,中日金融合作就将不断取得进展。中国银行愿和各位朋友一起,为中日金融合作的不断发展,为区域经济和全球经济的持久稳定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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