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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宣传:理性消费,警惕“校园贷”陷阱!

2022-09-05

案例介绍

小李是在校学生,因为觉得请同学吃饭、娱乐很有面子,便先后在网络借款平台借了2万元消费,贷款总额“利滚利”至20万。小李实在无力偿还,便与借款平台沟通希望可以减免一部分利息,借款平台因此怂恿小李与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签下更高额的借款合同,用新贷的钱来偿还与借款平台的欠款。因担心被家人发现,小李只好采取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

案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9年4月9日实施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坏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 第一步是通过借贷合同形成借贷关系;
  • 第二步是使被害人的借款数额增加,包括通过制造违约增加被害人的还款数额;
  • 第三步是通过各种手段索要“债务”。

本案例中,小李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的就是“套路贷”,贷款公司号称低利息,其实实际上折算成年化利率远超银行贷款利率,是妥妥的高利贷。在小李无力偿还又担心被家人知道的情况下,又怂恿其在另一家贷款平台办理了新的贷款来“以贷养贷”。事实上,这些借款公司往往互相勾结或者根本就是同一个老板,有些非法借贷公司甚至会故意让借款人违约,这样债务就会翻倍增长。

风险提示

1.量入为出,合理、理性、适度消费。尽量不办理“网上贷款”与“小额贷款”,如确需办理,应事先向学校辅导员、学生处的学校相关部门咨询,以防被骗。

2.主动学习逾期滞纳金、违约金、单利与复利、年化利率等基本金融知识,增强风险甄别能力。

3.妥善保管个人的身份证,不轻易对外泄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宿舍、父母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以及个人隐私。

4.不要碍于人情关系向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切忌答应他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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