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征信属信用信息服务,是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分析和使用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其特点是在一定范围内共享信用信息。征信信息应用旨在防范信用风险、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同时对促进金融业发展、提升金融机构竞争力、保证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自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运行以来,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作为接入机构,在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中广泛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在拒绝高风险客户授信、预警高风险业务、清收不良贷款、识别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申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以来,通过征信系统拒绝高风险客户授信金额2.89亿元、贷后风险预警金额7.8亿元、压缩贷款规模金额2.81亿元、资产保全金额1193万元。
征信信息是客户资质的识别器
信用报告是真实反映客户风险状况、开启各类授信业务的重要依据。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严格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信管理办法》,依法合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充分运用征信报告中的信息,对客户资质和业务真实性进行严格合规审查,防范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90后”客户危某曾向中行申请二手住房贷款155万元。资料显示,危某工作单位为某物流公司,职位为经理,月收入5万元。但审批人员发现,危某征信报告中展示的工作单位为某房地产代理公司,且收入与之前所示明显不符。经办人员解释称危某不久前刚辞去某房地产代理公司工作,在物流公司就职时间不长,所以征信报告尚未更新。但审批人员经进一步分析发现,危某没有任何缴纳社保的记录,而且危某从地产行业“跳槽”到物流行业,理论上没有任何从业经验,且年龄较小、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刚转行便在一家知名企业获得高薪,不符合常理。鉴于上述虚假特征,审批人员拒绝了危某贷款申请。
征信信息是捕捉风险的预警机
在审批各类授信业务中,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还充分利用关联企业查询、重要信息提示等征信增值产品进行风险偏好同业比较,为授信管理决策提供风险预警。借款人赵某、李某、金某均为木材市场企业主,申请三方互保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为购买木材。审查人员发现,在三位申请人的信用报告中,近两个月均在2至3家其他银行有贷款审批、担保资格审批的查询记录,且查询日期相近,甚至有些为同一天。为防范过度授信风险,审批人员拒绝了该笔申请。
针对经济下行期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导致资金链断裂而产生还款风险,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还明确个人授信客户信用记录审查标准,规定对个人贷款出现“两年内连续3次逾期或累计逾期率50%及以上”、“3次以上逾期还款超2个月”以及信用卡出现“逾期”、“呆帐”、“止付” 状态,或所持信用卡近3个月内逾期M1次数大于等于2次或M2、M2+次数大于等于1次且当前逾期总额大于人民币500元(不含)或等值外币等情况的,不予发放个人授信。
征信信息是不良催收的常鸣钟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还利用征信基础信息寻找失联客户、收集客户他行负债和还款情况制定催收策略等。客户王某曾于2014年向中行申请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一段时间后,王某出现逾期,催收人员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催收,但均无法联系王某。催收人员还发现王某原住处已空置,邻居也不知王某去向。由于王某“失联”,使催收工作陷入困境。通过“贷后管理”系统,催收人员查询了王某贷款担保人情况并成功与其联系,通过耐心向其讲解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告诫其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其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并明确如果其继续恶意拖欠贷款,中行将采取法律手段对其提起诉讼。最终,王某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歉意,承诺会尽力筹集资金归还贷款。
客户刘某曾向中行申请一笔商用房贷款,后因生意出现问题贷款无力偿还。在工作人员对其催收时,刘某请求通过协商变更还款方式解决,并请求不对其进行法律诉讼。催收人员通过“贷后管理”查询了刘某的征信报告,发现其在他行已有多笔大额授信发生逾期,说明刘某已无法负担巨额贷款,暴露了抵押物存在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风险隐患。鉴于上述情况中行依法对刘某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了处置抵押物的主动性。
由此可见,征信系统建设使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难题,同时通过精准识别高风险客户,有效防范了银行贷款风险,为商业银行打造了一堵全方位的风险防火墙。此外,通过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有效引导客户增强信用意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社会氛围。
来源:金融时报 201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