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现拟进行“2016年度开放平台电子设备第二批项目”IBM非新小型机分包的采购工作。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分包,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编号
BOC-IT-2016069-2
二、采购内容
| 序号 | 型号 | 主要配置 | 数量 | 计划部署地点 | 备注 | ||||||
|---|---|---|---|---|---|---|---|---|---|---|---|
| CPU(核) | 内存(GB) | 分区(LPAR) | SAS卡 | HBA | 网卡 | ||||||
| 1 | Power7+ 780(3.72GHZ) | 128 | 3072 | 4 | 9 | 28(双口) | 1GbE(双口)×24 | 6 | 张江 | 演练及老旧替换 | |
| 2 | Power7+ 780(3.72GHZ) | 128 | 3072 | 4 | 9 | 28(双口) | 1GbE(双口)×20 | 8 | 海鹰 | 海鹰灾备补建 | |
| 10GbE×4 | |||||||||||
| 3 | HBA卡 | P780 8Gb双口HBA卡 | 28 | 张江 | |||||||
| 4 | 780内存 | 8TB | 1 | 张江 | 卡腾退4台P780扩容 | ||||||
| 5 | 780 CPU激活License | CPU由48C激活至64C | 2 | 张江 | |||||||
注: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需求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
2.详细需求见采购邀请文件。
三、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公告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计算)的独立法人;
2.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供应商须具有三个及以上国内银行同业总行级数据中心IBM中高端小型机设备运维成功案例经验或非新IBM中高端小型机设备项目销售业绩经验,且系统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成功案例时间要求为: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1:IBM中高端小型机指P570、P595、P750、P770、P780及以上型号小型机;
注2:国内银行同业仅计算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供应商须在北京及上海设有常设办事机构(例如总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邀请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持“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1[ 6 ]年[ 5 ]月[ 12 ]日起至201[ 6 ]年[ 5 ]月[ 18 ]日止,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楼西侧集中采购中心
邀请文件领取费用:免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 6 ]年[ 5 ]月[ 24 ]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中银大厦12F-4号会议室
五、谈判时间、地点
北京时间201[ 6 ]年[ 5 ]月[ 24 ]日上午9:45 中银大厦12F-4号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银大厦11F)
邮 编:100818
联 系 人:田飞佳
电 话:010-66595987
传 真:010-66593267